本人饶雄、杨慧丛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宁德市东侨开发区林聪路6号宁德阳光园1幢1207的不动产权证书号闽(2017)宁德市不动产权第0025288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饶雄、杨慧丛
2026年9月30日
本人饶雄、杨慧丛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宁德市东侨开发区林聪路6号宁德阳光园1幢1207的不动产权证书号闽(2017)宁德市不动产权第0025288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饶雄、杨慧丛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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