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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www.jiangjin.gov.cn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大力发展生猪名特优产品,提高生猪稳产保供能力,助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于2026年1月至4月实施特色生猪养殖示范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围绕“生态、优质、安全、高效”的发展思路,结合江津区养殖现状,在部分镇街开展2200头黑毛猪特色养殖(镇分配计划详见附件1)。
二、补助对象
重点支持德感、白沙、柏林、嘉平、珞璜、石蟆、吴滩、先锋、永兴、油溪、支坪、中山等12个镇街辖区内新引进或自繁自养的黑毛猪。
三、补贴标准
对补栏黑毛仔猪按300元/头标准给予补贴。
四、实施步骤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发展黑毛猪2200头,项目验收、资金补助于2026年6月底前完成和兑现。
五、实施程序
项目的申报、监督指导、验收、复核等程序严格按照《重庆市江津区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津府办发〔2023〕111号)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它要求
(一)监督管理。镇(街)要做好政策宣传、指导服务、项目监管、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杜绝重复享受补助问题。区级部门负责抽查监督及拨款等工作。
(二)项目资料。镇(街)要认真收集整理项目实施文件、检疫证明(或镇街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出具的黑毛猪养殖证明)、项目实施图片和公示照片等资料,并按照规定整理归档,电子件报送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三)时间要求。镇(街)应在5月10日内完成项目拨款申请,区级收到拨款申请后10日内完成抽查核实工作。
(四)调剂实施。镇(街)原则上按照批复计划数实施,若遇特殊情况,可申请调剂分配任务数,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对项目实施方案内容负责解释。联系人:余华君,联系电话:47265166。
附件:1.江津区2026年特色生猪养殖示范项目指导计划表
2.江津区2026年特色生猪养殖示范项目申报表
3.江津区2026年特色生猪养殖示范项目核实验收表
4.江津区2026年特色生猪养殖示范项目实施情况汇总表
重庆市江津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2026年3月12日
附件1
江津区2026年特色生猪养殖示范项目指导计划表
|
镇街 |
2026年计划数(头) |
补助金额(万元) |
备注 |
|
德感街道 |
60 |
1.8 |
|
|
白沙镇 |
300 |
9 |
|
|
柏林镇 |
180 |
5.4 |
|
|
嘉平镇 |
140 |
4.2 |
|
|
珞璜镇 |
140 |
4.2 |
|
|
石蟆镇 |
240 |
7.2 |
|
|
吴滩镇 |
160 |
4.8 |
|
|
先锋镇 |
350 |
10.5 |
|
|
永兴镇 |
160 |
4.8 |
|
|
油溪镇 |
330 |
9.9 |
|
|
支坪镇 |
120 |
3.6 |
|
|
中山镇 |
20 |
0.6 |
|
|
合计 |
2200 |
66 |
附件2
2026年江津区特色生猪养殖示范项目申报表
申报时间:年月日
|
一、养殖场(户) |
名称 |
|
|
一卡通银行帐号 |
||
|
身份证号码 |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
二、 地址 |
||
|
三、 养殖场(户)基本情况 |
||
|
四、补栏黑毛仔猪等品种情况(包括购进地点、数量、体重、价格等) |
||
|
五、 申请补贴资金(按补贴标准测算) |
||
|
镇(街)人民政府审查意见: 盖章 | ||
|
年月日 | ||
附件3
2026年江津区特色生猪养殖示范项目核实验收表
|
编号: |
业主姓名: |
电话: | |||
|
身份证号: |
一卡通银行账号: | ||||
|
补栏时间: |
验收时间: | ||||
|
补栏情况:饲养特色生猪头。 | |||||
|
验收内容: | |||||
|
1.现存栏特色生猪头。 | |||||
|
2.已出栏特色生猪头。 | |||||
|
3.养殖场(户)选址:适养区()限养区()禁养区()。 | |||||
|
4.其他: | |||||
|
户(业)主签字: | |||||
|
核实小组意见 |
签字 | ||||
|
年月日 |
组长 |
||||
|
成员 |
|||||
|
镇(街)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
— 1—
附件4
2026年江津区特色生猪养殖示范项目实施情况汇总表
单位(盖章):
|
序号 |
业主姓名 |
场址 |
电话 |
身份证号码 |
一卡通银行账号 |
补栏特色生猪数量(头) |
补贴资金(万元) |
备注 |
|
合计 |
||||||||
说明:补栏生猪在项目实施期间死亡或中途出售等特殊情况请填报在备注栏中;业主姓名与一卡通银行账号持卡人一致。
审核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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