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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办理;普通道路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属于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从属事项)。

适用对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企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及个体工商户。

许可条件

(一)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申请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车辆需登记在经营业户或经营者名下;

2.车辆使用性质为货运;

3.车辆检测合格,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二级以上;

4.车辆达标核查符合要求;

5.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应安装动态监控定位装置并接入监控平台;

6.车型符合实际经营需要。


提交材料及信息共享方式

(一)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需提交材料:

1.申请开办道路货运企业申请表(申请人提交或在线填报);

2.企业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已购、拟购车辆信息表。已购置车辆的提交: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记录表Δ、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含车辆技术等级)Δ、车辆卫星定位信息(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车辆提供)、车辆前方45°角照片;拟购置车辆的提交: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

5.聘用驾驶员信息表以及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尚未聘用驾驶员的,提交拟聘用驾驶员的承诺书;

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个体工商户提交安全运营承诺书)。

(二)已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办理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道路运输证》申领登记表;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记录表Δ,或车辆转籍、过户证明(转籍、过户车辆提供);

6.符合要求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含车辆技术等级)Δ;

7.车辆卫星定位信息(总质量12吨及以上车辆提供)£;

8.车辆前方45°角照片。

注:*材料可通过市场监管、公安部门政务数据共享获取(涉及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数据共享方式按照本实施方案正文有关规定执行);Δ材料可通过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信息系统共享获取;◎材料可通过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共享获取;□材料可通过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共享获取。以上材料如无法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需由申请人通过拍照或扫描上传。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网上申办

办理网址:https://wxxcx.zwfw.gxzf.gov.cn/jmopen1/webapp/html5/yjs/index.html#/

具体办理流程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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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办理

梧州市各县(市、区)均设有办理窗口,具体地址和咨询方式如下:

办理地点

办公地址

咨询电话

办理时间

苍梧县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

苍梧县石桥镇苍梧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10号窗口

0774-2692199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法定工作日除外

藤县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

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128号藤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交通运输局窗口

0774-7291950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岑溪市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

岑溪市义洲大道288号政务服务中心门楼二楼社会事务服务区交通运输局6号窗口

0774—8223219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蒙山县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

蒙山县湄江南路东58号蒙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4号交通局窗口


0774-6282239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万秀区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

梧州市万秀区西堤一路5号 万秀区政务服务中心 1楼交通运输局窗口(17、18号窗口)

0774-2030980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长洲区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

梧州市长洲区兴梧路36号长洲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8、9号交通窗口

0774-3844299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不分夏季、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龙圩区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

梧州市龙圩区西南大道329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1号龙圩区交通运输局窗口

0774-2466103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一)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申请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车辆需登记在经营业户或经营者名下;

    2.车辆使用性质为货运;

    3.车辆检测合格,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二级以上;

    4.车辆达标核查符合要求;

    5.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应安装动态监控定位装置并接入监控平台;

    6.车型符合实际经营需要。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