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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2025年度惠州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及认定通过初中级职称人员...

2026/08/31 6.1k 阅读 91 点赞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粤人社规〔2020〕33号)有关要求,经惠州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同志具备广东省生物医药行业初中级职称资格(见附件 1),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9月1日上午8点30分至2026年9月7日下午5点30分止。通过人员所在单位的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模板见附件2),并在公示期结束后由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填写《评委会评审(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于9月12日前寄送惠州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人事科)。若对下列同志取得资格有异议,请书面向惠州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凡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文明二路市市场监管局1号大楼9楼人事科

  邮政编码:516003

  联系人:王胜男、肖小丽

  联系电话:(0752)2872872、2831269


附件:1.2025年度惠州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及认定通过初中级职称人员公示名单

  2.公示模板

  3.评委会评审(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惠州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6年9月1日

附件1-3.zip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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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