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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27日 文号:沪发改价管〔2026〕34号)

2026/08/26 9.0k 阅读 185 点赞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本市非居民天然气用户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2〕10号)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天然气上游气源价格变动情况,决定调整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调整后的价格见下表:

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表

  单位:元/立方米

用户类别

调整后基准价格

市管网公司直供用户

漕泾热电

3.23

天然气发电厂

3.23

化学工业区

3.55

其他

3.55

一般非居民用户

500万立方米以上

4.08

120-500万立方米

4.51

120万立方米以下

4.55

  上述价格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实际销售价格以政府制定的基准价格为基础,由供应企业在上下5%的浮动幅度内确定。

  请各供应企业认真做好准确抄表、宣传解释等工作,妥善处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全市燃气稳定安全供应。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