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控制草原虫害发生趋势,降低虫害密度,持续改善草原生态环境,我市自5月上旬开始开展草原虫害防治工作,累计完成防治18.3万亩,高质高效完成年度草原蝗虫防治工作任务。
一是精准监测研判,锁定防控重点区域。采用地面踏查、定点监测等监测手段,对白边痂蝗、亚洲小车蝗等本地常发虫种开展动态化监测,及时掌握虫情发生动态,科学划定重点防控区域,为后续防治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坚持绿色防控,实施科学精准治理。全面推行绿色防控理念,优先使用植物源生物药剂,严控化学农药使用,实现防虫减灾与生态保护双向兼顾。全市累计投入专业技术人员214人次、一线作业人员445人次、大中小型喷雾机械248台次、作业无人机452架次、保障车辆191台次,绿色防治率达96.7%,有效遏制了草原虫害扩散蔓延。
三是压实防控责任,规范全过程管控。健全市级统筹、属地落实、技术跟班指导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属地防控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作业主体责任。防治期间,技术人员全程下沉一线,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及时整改不规范作业行为,全面提升蝗虫防治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四是强化联防联动,筑牢区域防控屏障。深化跨区域协同防控,加强与周边盟市虫情信息共享,紧盯交界区域蝗虫迁飞扩散风险。同步做好宣传告知工作,提前向沿线牧民、经营主体发布防治公告、安全提示,普及蝗虫防控知识和安全防护要求,营造群防共治、安全作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