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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B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2026/10/21 1.3w 阅读 58 点赞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B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如有意见,请反馈至宁德市自然资源局,传真:0593-2310005。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一、海域使用申请人: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福建海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附件: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B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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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