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垫江县教育委员会委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5年6月6日发布《垫江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超市大宗物品配送及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并于2025年6月27日完成招标工作。2025年8月签订配送服务合同,2026年春期实现全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大宗物品全品类统一配送。
原《垫江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垫江县学校食堂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垫教委〔2024〕340号)已不适应现阶段工作实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垫江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垫江县学校食堂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垫教委〔2024〕340号)废止。
特此公告。
垫江县教育委员会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