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公积金“放管服”工作力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优化业务流程,简化会计凭证材料。自2018年5月起,市管理中心不再将《青岛市单位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作为会计凭证附件,取消小额代扣业务会计凭证中所附的银行代扣单位明细回单,将每笔网厅支取业务所需的银行入账回单缩减为一张总入账回单,简化了相关业务流程,提高会计结算效率。
为进一步加大公积金“放管服”工作力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优化业务流程,简化会计凭证材料。自2018年5月起,市管理中心不再将《青岛市单位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作为会计凭证附件,取消小额代扣业务会计凭证中所附的银行代扣单位明细回单,将每笔网厅支取业务所需的银行入账回单缩减为一张总入账回单,简化了相关业务流程,提高会计结算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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