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山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遴选情况: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方式,我县2026年社会化服务主体采取自主申报、乡镇择优推荐、县级审核的方式,在县域内外选择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主体承担项目任务。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应具备如下条件:1.应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类企业要求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满两年;家庭农场可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满两年,也可以在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登记满两年;非种植类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类企业等服务主体,在上述前提下,还需具备两年以上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2.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4.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为促进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形成,选择承担项目任务的服务主体原则上不少于3个,鼓励服务主体跨区域开展服务。5.县农经总站会跟踪服务主体的服务过程和服务质量,建立服务主体“黑名单”制度,对弄虚作假、骗补套补、转包分包、质量不达标、农民投诉多的服务主体,一律清出名录库,纳入“黑名单”,连续五年不得承担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公示时间5天(2026年9月15日—2026年9月2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中的社会化服务主体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农村合作经济服务总站反映。个人反映情况必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
监督电话:15110202997
联 系 人:刘营
克山县农村合作经济服务总站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