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地灾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是必须扛牢的政治责任。制定出台《意见》,是州委、州政府立足我州严峻防治形势、系统性补齐工作短板、着眼长远作出的全局性制度安排,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现实考量。一是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的必然要求。我州地质环境复杂,气候差异显著,地震活动频繁,现有风险区、在册隐患点数量均居全省首位,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出台《意见》,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转化为制度化、实战化举措的具体实践,通过全链条制度设计系统性筑牢地灾安全防线,从制度层面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守牢民生底线、守住安全底线的必然举措。二是补齐制度短板、推动防灾转型的现实需要。长期以来,全州地灾防治工作主要依托上级宏观政策,缺少贴合甘孜实际的系统性制度,存在针对性不足、链条不畅、效能不高等突出问题。出台《意见》属全省首创,在全国市州层级同类专项政策中具有先行探索价值,能有效补齐短板,推动全州地灾防治体系从“有形覆盖”向契合本地实际的全链条闭环“有效防范”深刻转型。三是总结实践经验、建立长效机制的治本之策。“十四五”期间,我州探索形成“沟长+点长”责任体系、“三有三通道”预警机制、重奖典型等创新举措,经实战检验成效突出,其中“沟长+点长”责任体系获《人民日报》专题报道。出台《意见》的核心目的,是将这些行之有效的本土经验进行系统提炼,形成刚性制度规范,推动长期坚持,保障全州地灾防治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二、制定依据
《意见》严格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衔接《四川省“十五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甘孜州“十五五”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等规划文件制定,确保政策合法合规、衔接顺畅、务实管用。
三、主要内容
《意见》共六个部分23条,并附《甘孜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清单》,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全覆盖构建隐患排查管控网络。紧扣隐患“早发现、早管控”目标,完成106个重点乡镇地灾精细化调查,动态更新镇村风险防御“一张图”;建立“专业排查+网格巡查+技防辅助+群众报险”常态化机制,新发现隐患24小时落细管控责任,实现隐患全流程闭环管理;聚焦高风险区域、主汛期关键时段分类勘查,用技术手段覆盖巡查盲区、建立风险传导台账;深化“沟长+点长”体系,健全跨区域联防机制,通过培训推动岗位人员向专业预警角色转变。
二是全链条提升监测预警叫应精度。严格落实“三有三通道”预警工作法,建立多部门联合会商机制,实现“预警3小时传递到县、2小时传递到乡镇”的精准预报目标;构建立体化预警推送渠道,偏远无信号区落实干部上门叫醒责任,确保预警全流程“有人管、有人练、有人喊”;建强群测群防队伍,优化监测员配置与待遇保障;深化科技赋能,逐步织密专业监测网络,提升智能化防灾水平。
三是全方位强化主动避险工作质效。坚持“主动避让、预防为主”,刚性执行转移避险规定,前置组织危险区群众提前转移,精准掌握流动人员动态、落实特殊群体“一对一”帮扶,完善偏远区、夜间预警“叫醒叫应叫走”机制,严格落实“不安全不返回”转移后管控;按“应搬尽搬”原则推进避险搬迁,配套产业就业帮扶;常态化开展防灾科普宣传;严格地灾危险性评估制度,将切坡建房全面纳入管理,从源头防控人为风险。
四是全维度推进隐患系统综合治理。高质量做实地灾防治项目储备,编制“十五五”防治专项规划,重点储备大中型治理项目,推动6个重点高风险县城纳入国家整治支持范围,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分类推进工程治理,按照“谁引发、谁治理,自然隐患分级负责”原则施策,县级实施的小型治理项目竣工后,州级按审定投资额40%给予奖补;统筹衔接各类防灾项目提升治理效益;严格项目全链条监管,探索后评价机制推动从“完成任务”向“根治隐患”转变。
五是全环节提升应急救援实战能力。精细化编修突发地灾应急预案,实现“一县一案、一乡一案、一点一案”,结合实际动态调整,推动预案从“纸面要求”向“实战指引”转化;夯实基层应急准备,汛前组织全覆盖避险演练、项目工地按季度开展演练,重点强化“三断”、夜间极端场景实战训练,统筹建设避险场所、备足救灾物资;构建“防”“救”无缝衔接机制,建强综合救援队伍;严格信息报送纪律,及时权威发布灾情回应关切。
六是全层级强化政策落地保障支撑。坚持党对地灾防治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防治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对履职不力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责;建立跨区域流域联防、边界联防机制,消除行政边界防控盲区;明确州县经费保障标准,州级每年安排1000万元地灾防治奖补资金、100万元主动避险奖励资金,严格资金监管;健全激励机制调动基层积极性,配套部门职责清单,构建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
四、涉及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核心政策利好
一是避险搬迁补助提标扩面。将州级避险搬迁补助标准从原每户2万元提高至3万元,各县(市)配套补助每户1万元;对搬迁户7万元额度以内的建房贷款给予5年期财政贴息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提高补助水平;群众办理搬迁安置相关的建设用地审批、户籍迁移、林草地占用审批等业务时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同步配套产业、就业帮扶,确保群众“搬得出、稳得住、有就业、能融入”。
二是转移安置享受生活补助。对按要求提前转移避险的群众,由县级财政按照不低于20元/人/天的标准发放转移生活补助,切实降低群众转移成本,提升主动避让的积极性。
三是基层监测人员权益有保障。优化专职监测员配置,鼓励有条件的县(市)提高监测员补助标准,由州级财政统一为专职监测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逐步提高保险额度,保障一线监测人员合法权益。
四是上报隐患线索可获奖励。依托“甘快传”信息平台建立隐患上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主动报送身边的地质灾害隐患线索,经核实后按规定给予奖励。
五是预警传递实行兜底服务。对居住在偏远无信号区域的群众,落实村组干部上门叫醒责任;对老弱病残孕幼等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落实“一对一”转移帮扶机制,坚决不让任何一名群众在预警转移中掉队。
六是建房安全严格把关。将农村切坡建房全面纳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在选址、坡体防护环节为群众提供安全指导,严查无防护高陡切坡违规建房行为,从源头上保障群众居住安全。
七是明确市场主体责任边界。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严格依法认定责任主体并督促限期治理,对未按规定落实防灾措施的责任主体依法追责,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群众合法权益。
五、政策主要特点
一是责任链条闭环严密。首次系统明确跨行政区域、跨流域的联防联控责任,彻底补齐上下游、左右岸、行政边界的防控短板;配套专门的职责清单将防治责任细化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杜绝责任悬空、推诿扯皮。
二是保障标准量化明确。所有经费保障、补助奖励、工作时限要求均以量化指标作出规定,不搞原则性、模糊性表述,真金白银加大基层投入,让基层开展工作有经费、有支撑,群众参与防灾有激励、有实惠。
三是工作举措务实可行。所有政策举措均来自基层实践总结,充分吸纳一线防灾人员、群众的意见建议,针对性解决实战中暴露的堵点难点问题,确保基层拿过来就能用、推得开、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