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缴存职工本人或父母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可申请提取本人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缴存职工及配偶的父母均未建缴住房公积金或已办理退休提取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父母住宅加装电梯;职工及配偶的父母有多名子女的,由一名子女办理;职工本人和父母的既有住宅同时加装电梯的,可分别申请提取。
申请提取范围:职工本人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申请提取额度: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监督检验合格后2年内,缴存职工可根据实际出资额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分摊部分。
需提供的资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原件(含费用分摊方案)或项目验收报告原件;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实际出资付款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