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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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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市社会大局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恶意索赔”“垄断经营”“强迫消费”“强买强卖”“市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 一、重点线索范围 (一)恶意索赔 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复议、诉讼、网络曝光、差评和向纪检监察机关申请监督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金额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行为。 (二)垄断经营 团伙或个人把持本地农贸、生鲜、建材、果蔬、水产等市场,垄断货源、统一抬价压价,限制外地商户进货,排挤同行经营者。 (三)强迫消费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的违法线索。 (四)强买强卖 强买强卖,逼迫商户、顾客高价购销商品;拦截外来货源车辆,强制卸货、强制代销;威胁恐吓不服从管控的经营者。 (五)市霸 以暴力、软暴力(滋扰、堵门、恶意举报)霸占优质门店、摊位,向商户强制收取保护费、进门费、摊位好处费,不交费就驱赶商户、破坏经营;依靠家族、宗族势力长期盘踞市场,拉帮结派,随意辱骂、殴打商户,形成一方市场黑恶势力“市霸”。 (六)其他线索 市场管理人员与“市霸”串通,违规分配摊位、包庇垄断经营行为,违规收费、纵容欺压商户行为。“市霸”团伙同步存在制假售假、缺斤短两、哄抬物价、恶意垄断配送、非法放贷催收等违法线索。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应尽可能详细,包括被举报人姓名(绰号、微信名、抖音账户名称等)、户籍地等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以及物证、书证(包括已赔偿转账记录等)、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鼓励实名举报,对提供犯罪线索的群众对其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提供重大线索、协助破案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三、举报渠道 1.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12337。 2.普洱市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0879-12315。 3.邮寄地址: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办(普洱市思茅区迎春巷11号)。 四、征集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7月30日。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0日 |
政策通知公告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2026/09/10 1.5w 阅读 396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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