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黑财规〔2024〕11号)等文件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开展2025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年9月14日--11月24日。
二、补贴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每人每年2196元,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每人每年1346元。
三、办理范围及补贴对象
在讷河市社保机构参保缴费的下列人员:
(一)2025年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当年度实现灵活就业后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员。
(三)2024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漏报人员。
注:①非本地户籍在我市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需到本人现居住地社区签订《灵活就业协议书》后,再申请办理。②申报补贴属期内注册企业或参与企业经营(股东、董事、监事、理事、财务、联络员等)、从事个体经营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创业担保贷款、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单位缴纳公积金、财政供养人员、出国(境)等人员不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四、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以身份证年龄为准,最长不超过5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五、补贴申报材料
(一)首次申报人员
1、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
4、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截图复印件,截图上标明姓名,身份证号码,日期;
5、《灵活就业协议书》;
6、《承诺书》。
(二)再次申报人员
1、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截图复印件,截图上标明姓名,身份证号码,日期;
2、《灵活就业协议书》;
3、《承诺书》。
六、补贴发放
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申请人的“黑龙江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金融账户中。
注:“黑龙江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必须启用社保账户和激活金融账户,否则将影响补贴资金发放。
七、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社区、乡镇就业服务窗口
2、咨询电话:0452-3323657、3333215
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在同一参保地缴纳的,两项补贴都在养老保险参保地办理。
讷河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6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