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广宁警方依法对盗窃车辆电池的违法行为人冯某某、李某某作出行政处罚。该案件从接警到抓获2名嫌疑人,全程用时不足24小时,充足展现了公安机关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侵财类案件“快侦快破”的实战效能。

案件回顾:9月2日12时许,广宁警方接事主高先生报警称,其停放在广宁县城区庄前西路路段某自建楼巷内的车辆,有2块电池被盗。接报后,南街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并对案件展开调查。根据线索,办案民警迅速锁定2名嫌疑人身份——冯某某、李某某。

9月3日上午,出现在县城区某咖啡店内的冯某某、李某某,被突如其来的民警逮个正着,并缴获被盗电池及作案工具一批。到案后,冯某某、李某某对结伙盗窃车辆电池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2人已被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案件仍在办理中。
警方提醒:停放车辆应优先选择有人值守或视频监控覆盖的正规区域,切勿因临时停放而疏忽财物安全。一旦发现被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尽可能保护现场,为警方提取有效证据、快速侦破案件争取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