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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对普洱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答复

2026/08/30 1.1w 阅读 225 点赞
 索引号:  1015/20260831-00007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8-31
 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文  号: 
对普洱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答复
2026-08-31   作者: 点击数:  

冯俞竣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普洱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小高层加装电梯的提案》(第05050013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政协会议精神,印发《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办理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的通知》,细化任务责任清单,明确办理科室、工作举措和办理节点,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提案办理工作。办理过程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办理工作规范,认真研究提案内容,并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对普洱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工作开展调研,详细了解提案提出的背景,认真梳理相关政策,提出办理意见和下步工作打算。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试点选择不够精准;二是资金筹措方式单一;三是业主意见难以统一。经研究核实,我们认为提出的问题具有针对性和代表性,精准指出了普洱中心城区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小高层加装电梯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建议。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具有针对性和代表性,所建议的内容具有可操作性和指导性,对普洱中心城区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三、关于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坚持应纳尽纳原则,把符合条件的电梯加装项目全部纳入城市更新计划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1.认真贯彻落国家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最新政策。2025年12月29日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明确在继续支持工业、电子信息、能源电力、交通运输、物流、教育、文旅、医疗、设施农业、粮油加工、安全生产、海关查验、住宅老旧电梯、节能降碳环保等领域设备更新项目的基础上,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养老机构、消防救援设施、检验检测等领域设备更新纳入支持范围,更好满足民生和安全需要。按照2026年5月8日印发的《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有关工作文件的通知》(云建更〔2026〕34号,以下简称《通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报工作的指导,并按申报要求,于5月15日向省级申报市交警支队小区(4个单元)、茶源社区新南疆律师事务所(1个单元)两个小区加装电梯项目,涉及电梯数5台,拟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125万元。2.持续开展摸底和动员工作。针对当前意向项目多、成熟项目少的问题,对前期摸排有安装意向的小区逐补复核,重点核实楼栋建筑安全条件、现场施工条件,协同乡镇街道、社区及业主委员会摸清住户加装意愿、出资意愿等。不满足加装电梯的技术条件的,进行剔除。3.建立加装电梯项目库。强化项目分类管理,对已完成各项前期工作,并符合国债支持条件的项目,以及符合条件、但本批次申报后尚未获得国债资金支持的项目,优先纳入下一批次申报计划。对群众意愿尚未达成共识,可行性评估论证和实施方案缺失,还未签订加装电梯合同等暂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推动完成前期工作,争取纳入申报计划。4.完善市级层面工作机制。目前,思茅区严格对标上级政策要求,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一是思茅区已印发《思茅区主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已正式建立区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调机制,明确住建、街道、社区、物业各方职责分工,为项目推进提供机制保障。二是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居民委员会、社区或物业为实施主体,负责开展居民意愿签字、公示、项目备案、招标、验收、资金材料等全环节资料进行留存归档。三是严守安全底线,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明确无检验合格报告、无使用登记证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筑牢项目安全运行防线。下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积极与市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会商,细化国债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申报、审核、实施和监管等工作要求,指导各县(区)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协调机制和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审查机制,建立加装电梯项目储备库,为后续持续申报国债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打好基础。

(二)关于坚持政府引导原则,以“六个一”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建议。从全国范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成功经验来看,各地已形成政府补助、居民出资、社会力量参与等多渠道出资加装电梯模式。你们所提出的“六个一”的筹资方式,对于多渠道筹措资金、强化资金保障具有很好的借鉴和参考价值。我们的办理意见是:1.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用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一是积极争取超长期国债资金用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根据《通知》中明确的支持标准,超长期国债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按住宅层数分档实施差异化定额补助,4-6层每台补助25万元,7层及以上每台补助30万元,目前普洱市向省级申报的市交警支队小区和茶源社区新南疆律师事务所两个小区加装电梯项目,涉及电梯数5台,拟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125万元。二是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城市更新专项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的相关工作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向省级申报了普洱市思茅区商运司小区等281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了25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及配套设施。2.通过业主自筹和其他渠道积极筹措项目资金。一是积极搭建业主、电梯企业对接平台,引导电梯企业制定集中采购、更新维保一体化等举措,降低电梯更新成本。二是在业主出资方面,由业主通过民主协商明确资金分摊比例,在业主分摊金额范围内,可以申请提取专项维修金、住房公积金等用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比如,在普洱市申报的市交警支队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中,由所有业主协商确定了在加装电梯总费用中,扣除国家政策支持的补助资金后,剩余部分由业主按楼层比例分摊的意见,并经全体业主签字确认。三是在电梯投入使用后,还可以吸引社会力量,如投放电梯广告,产生的收益回馈居民等方式拓宽资金渠道。

(三)关于坚持协商自愿原则,有效统一业主意见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1.加强指导,强化基层工作。积极指导各县(区)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开展小区党组织引领的多种形式基层协商,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及热心群众、专业技术人员作用,及时化解加装电梯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分歧,促进居民就加装电梯费用分摊及补偿、电梯选型、后续维护管理等达成共识。2.畅通信息公开和投诉反馈渠道。通过业主大会、小区宣传、网络媒体等渠道,针对加装电梯带来的便利、成功加装的案例、国家财政补贴政策等内容进行宣传。针对高层和低层居民的不同诉求进行面对面、点对点的耐心解释,对加装电梯有异议的居民进行协调,走访了解各业主需求与疑虑,让业主因为知情而通情达理,努力平衡加装电梯各方的利益。与此同时,建立投诉反馈渠道,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和小区服务站等渠道,让居民真正参与到加装电梯的全过程中。

(四)关于坚持先易后难原则,精准选择试点楼栋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针对你们提出的优先选取思茅区振兴大道62号商城小区后门一栋楼作为试点,形成可复制的“思茅模式”,逐步推广至全区的建议,我局已会同思茅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小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摸排,征求了住户对加装电梯的意见,目前,该栋楼的住户暂未形成统一意见同意加装电梯,未在第一批加装电梯的项目申报前达到相关申报条件。下步,思茅区将持续开展工作,在取得住户统一意见的基础上,推动完成前期工作,争取纳入下一批次申报。同时,待本批次已申报的项目资金获批后,尽快推动项目开工建设,并以本批次项目为试点,有序组织机关单位小区等群众加装电梯愿望强烈、小区条件较好、住户承受能力较强的小区参观示范,引导更多关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提高居民对于加装电梯的支持度。

感谢你们对普洱市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吸纳你们的建议,扎实有序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切实改善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感谢你们对普洱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