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政法委印发了《关于推进城市管理与社区治理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持续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我市资源型城市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贡献城管力量。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城市工作会议部署要求,锚定“资源型城市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引领市”总体发展定位,大力实施“强工兴产、转型发展”战略,以“服务企业年”为抓手,破解城市管理下沉社区不充分、部门联动不足、群众参与治理渠道不够畅通等基层治理难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切实做好城市管理与社区治理融合各项工作,梳理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落实举措,高效率推进工作实施,切实提升居住环境满意度,特制定《实施意见》。
二、决策依据
根据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工作要求,结合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统筹考虑制定。
三、起草过程
为切实做好《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政法委,对标上级政策工作要求,调研各区(市)、高新区基层工作实际,梳理基层治理存在的短板弱项,广泛征集各部门意见建议,提出各项工作任务,多轮修改完善后按程序联合印发。
四、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基层治理相关部署,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工作理念,用好“一委一办一平台”,深化“党建红+城管蓝”品牌建设,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机制,推动城市管理力量下沉,完善民意诉求处置渠道,强化数字赋能治理,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全面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为资源型城市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提供坚实治理保障。
(二)工作内容。三大方面:一是优化组织体系,夯实社区治理共治共享根基。二是强化民生导向,激活社区治理共治共享动能。三是全域联动共建,提升社区治理共治共享实效。
五、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城市管理局
政策咨询电话:3199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