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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下午

我市举行新闻发布会

发布

2025年度池州市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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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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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363家,新开户职工0.97万人,实缴单位2814家,实缴职工10.06万人,缴存额21.7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6.51%、2.03%、2.50%。


截至2025年末,缴存总额221.2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0.88%;缴存余额65.37亿元,同比增长10.95%。


住房公积金提取:2025年,共4.26万名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15.27亿元;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0.27%。


截至2025年末,提取总额155.9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0.87%。


住房公积金贷款: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4万笔6.35亿元,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19亿元。


截至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39万笔104.35亿元,贷款余额43.50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3.29%、6.48%、0.3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6.54%。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025年,实现增值收益0.59亿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0.51亿元。 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07亿元。  


发布会还答复了大家关心的部分问题


近期,我们了解到我市调整了多项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请介绍一下政策调整的具体情况。


3月27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我市印发了《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从拓宽提取范围、提高额度标准、简化办理手续等方面,进一步优化了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主要内容有:


1.支持代际互助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借款人本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仍不足的,其父母、子女在我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每年可自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帮助还贷。在贷款结清后5年内,父母、子女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该笔贷款累计提取金额不大于实际还款本息。


2.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契税和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契税及专项维修资金。每套住房提取金额累计不超过缴纳的契税和专项维修资金总额。


3.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住住房的,每年可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每套住房提取金额累计不超过发票总金额。


4.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标准。缴存人家庭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租赁商品住房的,年提取金额上限由18000元/年提高至21600元/年,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金额上限上调至32400元/年,新市民、青年人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每户家庭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5.优化已故缴存人小额资金提取。将《关于简化提取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相关事宜的通知》(池房金委〔2021〕2号)中所规定的账户限额由1万元提高至5万元。


从报告中听到2025年“公积金就近办”网点拓展到了24个,能否重点介绍一下“就近办”网点?


1.“就近办”网点全面覆盖。在2024年首批5个网点基础上,2025年依托9家委托银行,将服务网点拓展至24个,实现市、县全覆盖,并延伸至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东至县大渡口镇等重点园区和乡镇。所有网点配备自助终端与业务专员,可提供19项高频业务“一站式”全流程服务,服务时间与银行营业时间同步,为群众提供更灵活的办事时段。


2.购房贷款“一件事”改革落地。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将业务前移至“就近办”网点受理,打破部门壁垒、再造业务流程,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无需在公积金中心、银行、不动产等多部门奔波,只需就近选择网点即可“只跑一次”完成全部办理。


3.服务标准化建设。统一所有“就近办”网点的业务范围、办理流程和材料清单,加强专员培训,确保各网点服务质量、办事效率一致,让群众办事更放心。


办 /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 / 池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协办 / 池州市传媒中心

来源 / 池州市传媒中心

编辑 / 熊弛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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