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九州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华庄店:
经查实你单位存在为非定点零售药店代划社会保障卡的事实。
根据《无锡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锡人社发〔2018〕289号)和2020年《无锡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四十七条“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甲方对已支付的违规费用予以追回,并解除协议;”及2021年《无锡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五十条“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甲方对已支付的违规费用予以追回,并解除协议:(六)为非定点零售药店、中止医保协议期间的定点零售药店或其他机构进行医保费用结算的;”决定自2021年9月16日起,解除你单位服务协议,终止医保结算关系。
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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