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政策执法公告送达

关于向陈胜《限期退回决定书》的公告

2026/08/26 4.7k 阅读 525 点赞
首页 > 信息服务 > 重点工作 > 工作部署进展 > 执法公告送达

关于向陈胜《限期退回决定书》的公告

陈胜:

经查,你(身份证号:420381********3910,个人公积金帐号:824973880)违反了《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以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等手段违规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98000元。

因你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武公中限退决〔2026〕6号《限期退回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应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退回违规提取资金98000元。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31日


【 下载 】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