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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第二机动总队医院等五家机构拟纳入无锡市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公示

2022/03/16 6.4k 阅读 209 点赞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2号)规定,经过受理、材料审核、现场勘查、评估、中心办公会讨论等申请纳入协议管理定点工作程序,认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第二机动总队医院、无锡同康中医医院有限公司、无锡贡湖蓝天护理院、无锡锡山区德瑞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无锡梁溪区德瑞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基本符合无锡市区社会医疗保险纳入协议管理条件,现予公示:

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设立时间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第二机动总队医院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惠峰路10

张建平

2010.1

无锡同康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无锡市梁溪区惠钱陆131-15

陶静静

2021.8

无锡贡湖蓝天护理院

无锡经开区太湖街道瑞雪家园30

万常旗

2021.1

无锡锡山区德瑞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

无锡市锡山区芙蓉村锡沙路北

强毅

2021.3

无锡梁溪区德瑞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

无锡市梁溪区兴源北路800107

陶绪花

2020.10

    公示时间:20223172022325

    如对公示结果有疑义,可在公示期间向市医保中心组织人事部反映。

    联系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广瑞路2号市医保中心

    邮政编码:214011

    市医保中心组织人事部    联系电话:81920121  

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2317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