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检基本情况。2026年4月22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位于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洋江东路18号3#厂房的绍兴绿油油蔬菜专业合作社经销的番薯和铁棍山药进行监督抽检,铁棍山药的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涕灭威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番薯的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立案调查后查明相关情况,当事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处理如下:不予行政处罚。
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产业保障局
2026年8月10日
编辑:(章清则)
信息来源:产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