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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枣庄市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026/05/20 9.0k 阅读 135 点赞

近日,枣庄市教育局出台了《枣庄市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文件相关内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规范做好我市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推动省级框架性政策细化转化为贴合枣庄实际、便于落地执行的市级操作细则,结合我市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新制定的《枣庄市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前期经过全面调研研判、多轮座谈走访,并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后形成

二、决策依据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8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鲁教基函202616号)规定,制定本实施意见

三、出台目的

深入推进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落地见效,进一步规范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要求,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优化线上招生便民服务,全面公开招生各环节信息,严肃整治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妥善化解群众入学诉求,持续促进教育公平,夯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基,切实提升群众教育满意度。出台枣庄市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既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阳光招生相关工作部署的硬性要求,也是持续促进教育公平、提升群众教育获得感的重要举措。

四、与上级文件的衔接与细化

新制定的《实施意见》共分三大部分,分别为基本原则、重点工作、其他要求,内容涵盖属地管理、优化资源布局、免试入学、公民同招、一网通办、重点群体入学保障、特定类型招生管理、阳光均衡编班、新生学籍建立、控辍保学、组织领导、招生工作纪律、违规查处等关键事项。文件在全面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要求基础上,结合枣庄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政策、拓展服务举措。

(一)夯实管理体系,稳定资源布局

在省文件基础上,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将市直义务教育学校全部纳入属地区(市)统一招生管理,理顺市、区(市)两级管理权责,消除监管盲区。强化学位动态调配,依据全省学龄人口资源配置要求建立学位余缺监测机制,坚持学区范围总体稳定,明确市内片区变更流程。

(二)坚守入学底线,规范招生规则

综合考虑学校布局,鼓励学段贯通学区实行小初直升,简化就学衔接流程。细化“公民同招”流程,报名超计划的由属地教体局公开随机派位录取,全程公开监督。从严管控特色类型招生,体育、艺术、外语类招生项目实行省市两级审核备案,严禁借特色招生开展文化课测试、变相掐尖选生,从源头守住招生公平底线。

(三)深化减证便民,提升服务效能

贯彻省级文件精神,重点推进招生入学“减证便民”改革,是民生服务亮点。依托大数据共享大幅精简无谓证明,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再作为报名前置条件。探索放宽房产入学认定范围。严格保护家长隐私,禁止采集家长职务、收入信息。实行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兜底双渠道模式,为不会操作网络、留守儿童家庭等群体保留线下报名通道,切实降低群众办事成本。

(四)聚焦重点群体,强化精准保障

在省文件基础上,结合外来子女家庭实际情形多样,分类细化差异化入学处置举措。同时明确长幼随学中“长随幼”方式,通过学位统筹实现多子女同校就读,解决多孩家庭接送难题。落实优抚优待,全面推行军人子女优待资格证明信制度,依法保障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入学权益。健全特殊群体关爱体系,针对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建立动态监测与帮扶机制,完善乡村学校午餐、午休配套服务。强化学籍闭环管理,规范残疾学生、送教上门学生学籍标注,严防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精准推进控辍保学,聚焦隐形辍学、厌学辍学等重点人群,多部门联动干预,实现失学辍学动态清零。

(五)推进阳光运行,筑牢监管防线

在省文件基础上,全面实行师生双随机均衡编班。进一步强化招生组织保障,建立市区校三级咨询热线,完善热点学区、风险学校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舆情监测与回应。细化招生负面清单,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深化教育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动,建立分级处罚机制。

五、政策解读机关及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教育局

政策咨询电话:0632-3318316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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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