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庄市教育局印发《枣庄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枣教发〔2026〕5号,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学校、考生及家长全面准确把握政策要点,现就文件出台背景、制定依据、核心内容、重点调整事项等进行专项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本次《方案》立足枣庄基础教育发展实际,严格落实国家“双减”、中考招生改革、普职协调发展相关要求,衔接山东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管理规范。结合我市近年中考运行经验,优化报名、考试、志愿、录取全流程规则,统筹普通高中、“3+4”本科、五年制高职、中职技工四类招生通道,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拓宽多元升学路径,保障教育公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文件在前期调研、学校座谈、意见征集基础上修订完善,兼顾政策刚性与本地实操性。
二、决策依据
制定《方案》主要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山东省教育厅招生工作通知、《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我市历年中招管理配套制度,所有条款均符合省市教育招生监管统一要求。
三、出台目的
一是健全科学评价体系,将体育、美育、实验操作、信息科技纳入学业评价;二是规范全流程招生管理,明确报名资格、志愿规则、录取标准,杜绝违规招生;三是搭建分层分类升学通道,统筹普高与职业教育招生计划,满足不同学生发展需求;四是完善特殊群体优待、随迁子女报考政策,保障各类考生平等升学权益;五是强化招生监督,压实部门、学校责任,实现阳光招生。
四、核心内容与关键政策调整
(一)报名管理:细化四类考生,明确限制条件
1.四类报考人群清晰划分。A类为本市学籍应届初中生(不限户籍);B类本市户籍外地应届;C类本市户籍往届生;D类跨区随迁子女,各类考生对应线下零散报名点或线上校报渠道,并列明户口簿、学籍证明、房产/社保等佐证材料清单。
2.限制性报考规则。往届生仅可填报二批次普高、中职,不得报考一批次普高、3+4、五年制高职;有普高学籍记录考生禁止再次报普高;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缺考中考者不予录取,从源头杜绝违规报考。
2.志愿填报硬性规定。普高、高职、中职三类主志愿不可兼报,但均可兼报提前批“3+4”本科;普高最多填报3所,一批、二批志愿填报顺序有明确约束。
(二)考试评价:完善全科考核,优化计分补考机制
1.文化课统一安排。6月13—15日全市统考,语数英各120分,理化道法史地生折算计入总分,文化课合计630分,体育50分,中考总成绩680分。地理、生物实行“学完即考”,九年级可重考取最优成绩。
2.综合素质类考核硬性门槛。美育、信息科技、实验操作以等级呈现,一批次普高录取需全部达D级以上,自主招生需达C级以上,不合格可申请一次补考;体育分必考长跑+两项自选项目,残疾、伤病考生设置分级免考计分政策。
3.成绩管理新规。7月10日前统一公布分数与录取结果,严禁炒作中考状元、学校升学率,禁止公开考生排名,严守成绩隐私。
(三)招生录取:分层分批投档,多元渠道并行
1.录取批次顺序固定。“3+4”本科提前批优先录取,一经录取不再参与其他志愿;随后同步开展普高、职教高考班录取;未录取考生7月12—13日参与普高补录、高职志愿填报,7月25日开启中职征集志愿,分阶段有序分流。
2.普高差异化录取政策。
指标生:农村应届最多降30分、城区最多降15分;
普通生:第二志愿降20分投档,第三志愿不再二次减分;放弃首轮录取考生失去普高补录资格;
艺体生、自主招生单独划线、优先投档,文化课设置最低控制线。
3.普职统筹招生。全市统一公布普高、3+4、五年一贯制、三二连读、职教高考班、技工院校指导性计划,中职设置26个高职平行志愿,职教高考班、普通中职、技工院校可同步填报,畅通职教升学通道。
(四)纪律监管:压实各方责任,严查违规行为
文件明确多项招生禁令。严禁强迫、诱导更改志愿,严禁超计划、跨区域招生,严禁空挂学籍、招收复读插班生;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直接取消录取,涉事学校约谈、缩减次年招生计划,相关人员依规追责;全程视频留存、公开举报渠道,实行全流程阳光监督。
五、施行与咨询渠道
本方案自2026年3月31日印发实施,覆盖本年度全部中考招生工作。考生、家长如有政策疑问,可直接咨询枣庄市教育局基教科、职继科、招考院,关注枣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查询志愿填报、成绩发布、补录征集等实时通知。
六、政策解读机关及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教育局
政策咨询电话:0632-8166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