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应急管理局罚款催缴通知书送达公告

梁彦军(640302********1517):

宁夏华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1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梁彦军行政处罚一案,本机关已于2026年6月23日依法对你作出《罚款催缴通知书》((吴)应急催〔2025〕S-07-03号),本机关执法人员通过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当事人公告送达壹份《罚款催缴通知书》((吴)应急催〔2025〕S-07-03号),内容详见附件。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罚款催缴通知书》((吴)应急催〔2025〕S-07-03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少波,0953-2032766

联系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迎宾大街449号

附件:《罚款催缴通知书》((吴)应急催〔2025〕S-07-03号)

                          吴忠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