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楼加装电梯
一层住户阻挠施工
这合法吗?
老楼加装电梯 一层住户阻挠施工被诉
上海市宝山区某小区的单元楼一共6层12户。2023年,该单元楼住户推选三名业主成立加装电梯自治小组(以下简称“小组”)协调操办加梯事宜。当年4月,小组向业主征询意见,12户中有10户同意加装电梯,1户不同意,1户未投票。
2024年5月,经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盖章同意,8户出资居民与安装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取得了政府主管部门的加装许可。然而电梯加装施工却遭到了一楼两户业主的阻挠。协商无果后,小组将阻挠加梯的一层住户告上法庭。
法院:加梯程序合法 被告停止妨碍施工
案涉单元楼的一层住户认为,加装电梯损害了他们的利益,且程序有瑕疵,因此反对电梯加装。那么法院如何认定?
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同时,上海市有关部门出台的相关加装电梯意见也对全体业主表决同意的比例作了相关规定。
本案中,该楼栋加装电梯征询时获得了除一层两户业主以外楼栋全体业主的同意,加装电梯符合法定程序。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加装电梯程序合规的基础上,低楼层业主应秉持团结互助原则,为多数人利益提供必要便利,不得以个人偏好阻碍民生工程推进。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一层两户业主,应立即停止对加装电梯项目的妨碍,使施工方能够继续实施电梯加装工程。
摘自《中国建设新闻网》 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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