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芜湖市高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的通知

来源:考试中心 作者:倪雪梅 浏览次数:

芜教考【2026】1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全市各中考报名点学校:

为做好我市高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徽省高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点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6】3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6年芜湖市高技能人才“3+4”“3+2+2”贯通培养试点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志愿设置

在我市中招志愿普高提前批次之前,设置一个芜湖市高技能人才“3+4”“3+2+2”贯通培养试点志愿批次。本批次设置平行志愿,共设A、B、C、D、E、F六个平行的志愿。

本批次在我市普高各志愿批次录取之前录取,被本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后续其他批次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录取后如放弃,不得被其他学校录取。

二、志愿填报时间

芜湖市高技能人才“3+4”“3+2+2”贯通培养试点志愿批次实行“知分填志愿”。全市具有我市中考成绩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国际生)通过芜湖市中招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该批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6日至9日,与普高志愿同步填报。市区及四县市区学校的具体志愿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同时提交本人和监护人签名的承诺书(附件一),承诺如被“3+4”“3+2+2”试点录取,不再参与后续其他批次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录取后如放弃,不得被其他学校录取。

三、录取时间

1、芜湖市高技能人才“3+4”“3+2+2”贯通培养试点首批录取时间为7月10日;

2、芜湖市高技能人才“3+4”“3+2+2”贯通培养试点二次补录时间为7月15日。

四、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与办法: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统一要求,我市高技能人才“3+4”“3+2+2”贯通培养试点志愿批次面向全市录取,其录取原则与我市普通高中录取原则一致,录取办法和录取总分计分及排序规则与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办法和录取总分计分及排序规则相同。依据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在考生符合招生学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招生条件的前提下,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依据考生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部分招生学校因专业要求,确需对考生进行体检或合格性面试的,考生须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参加由本科院校负责组织或牵头组织的体检或合格性面试。体检或合格性面试结果须在志愿填报之前告知考生。招生学校招生简章可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查询。

3、二次补录:

省教育厅对招生学校因报名不足而产生的空余名额将进行全省统筹调剂。我市二次补录志愿填报时间及办法另行通知。

五、录取控制分数线

根据省教育厅皖教秘职成【2026】35号文件规定:考生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地的中考总分的75%及以上方可报考高技能人才“3+4”“3+2+2”贯通培养试点志愿。据此,我市2026年高技能人才“3+4”“3+2+2”贯通培养试点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70分(760*75%=570)。

六、招生学校及面向我市招生计划

2026年“3+4”“3+2+2”高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点招生学校及面向我市招生计划详见《2026年芜湖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

七、招生代码

详见附件二:《2026年安徽省高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点招生代码表》。

八、录取结果查询

我市高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录取结果的查询途径及查询方式与普高录取结果查询一致,具体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详见《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6年高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费试点名单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6】32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徽省高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点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6】35号)等文件规定。


附件一 :承诺书.doc
    附件二:2026年安徽省高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点招生代码表.doc


芜湖市教育考试中心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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