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新时代首府人才工作的意见》关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奖励工作规定,为方便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办理相关业务,现公告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范围
(一)我市2026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事业单位。
(二)我市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完成备案且在站期间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奖励标准
(一)对于企事业单位新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给予1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
(二)对于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从2025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23日,按照在站实际工作时间,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奖励。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24日——2026年7月10日。
(二)申请材料
1.申请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科研经费支持的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设站企业申请落实建站科研经费支持报告;
(2)呼和浩特市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科研经费申请表(附件1);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通知。
2.申请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奖励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奖励审批表(附件2);
(2)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奖励审批花名册(附件3);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4)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合同书)。
(三)申请流程
1.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将相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科研经费申请材料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材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科技项目由市科学技术局审核;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审核情况,确定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奖励名单和奖励金额,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被奖励单位、人员和奖励金额。
联 系 人:朵兰
联系电话:0471—5181210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04房间
附件:1.呼和浩特市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补助经费申报表
2.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奖励审批表
3.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奖励审批花名册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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