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盟各级人社部门严格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聚焦条例落地、责任压实、协同监管、源头防控、机制联动,系统构建制度化、常态化、精准化欠薪治理体系,推动“治欠”向“防欠”转变,切实维护农牧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一是狠抓条例刚性落实,健全配套政策体系。坚持以条例为根本遵循,聚焦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工资保证金等核心制度,配套出台“双驻双查”工作制度、劳资专管员工作指引、欠薪风险四色分级管控指引,形成“1+3”制度支撑。统一实行“七个一致”核查标准,实现用工名册、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表、银行流水、签收记录、平台数据全程对应,把条例条款转化为可执行、可监督、可考核的具体举措,确保法定要求落地见效。
二是压实属地政府责任,构建层级监管格局。严格落实属地政府欠薪治理“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盟级统筹、旗区主抓、项目落地”三级工作体系。将驻查工作办公室设在旗区人社部门,统筹人员选配、任务部署、督导推进、资料归档全流程管理。实行在建、停工项目按月全覆盖检查,把欠薪防控纳入属地重点工作,推动属地负总责、部门抓落实、项目守底线,形成上下贯通、一抓到底的监管链条。
三是落细行业监管职责,深化“三管三必须”执行。行业主管部门严格履行管行业必须管欠薪、管业务必须管欠薪、管生产经营必须管欠薪要求,落实欠薪线索“统一接收、统一处办、统一督办”机制。人社部门联合住建、交通、水务、能源等行业单位,组建驻查工作组,按月调度项目情况、开展履职评估,对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款拖欠等问题联动查处,推动行业监管与劳动监察深度融合、同向发力。
四是健全联动处置机制,提升线索办理效能。建立劳动监察与信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协同处置机制,实行欠薪线索一口受理、分类分流、限时办结、闭环反馈。驻查人员现场承接投诉举报,快速核查调处,一般问题就地化解,重大隐患第一时间上报。对转办线索全程跟踪、限期销号,推动矛盾在一线发现、问题在基层解决,有效防范信访上行和风险扩大。
五是创新精准监管模式,强化源头风险防控。推行“双驻双查”联合驻场监管,人社、行业部门各不少于1人进驻项目,公开信息、全程监督,做实“三个必查”。落实劳资专管员派驻制度,明确配备标准、工作职责、管理考核,压实项目用工管理首责。实施欠薪风险绿、黄、橙、红四色分级管控,按风险等级差异化监管、梯次整改、动态调整,对高风险项目提级包案、挂牌督办,对低风险项目守信激励,构建全流程闭环管控体系,从源头防范化解欠薪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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