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正是出游好时节,一份规范的旅游合同,是守护你旅途安心的重要保障。很多游客和旅行社从业者,对旅游合同的界定、规范要求、法律责任等还存在模糊认知,今天就为大家一文讲透,轻松读懂旅游合同那些事!
按照法律规定和行业惯例,广义的旅游合同分为包价旅游合同、委托代订合同和其他旅游合同,而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主要为包价旅游合同领域。因此,我们主要识别什么是包价旅游合同。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包价旅游合同,是指旅行社预先安排行程,提供或者通过履行辅助人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两项以上旅游服务,旅游者以总价支付旅游费用的合同。
简单总结,包价旅游合同必须同时满足三大核心要素,缺一不可:
1.旅行社预先安排行程
2.提供两项及以上旅游服务
3.以总价支付旅游费用
只要同时符合这三点,无论是常规跟团游,还是部分定制游产品,只要旅行社负责安排全程服务、包含导览等内容,都属于包价旅游合同监管范畴,旅行社都需严格履行相关义务。
出门旅游,签对合同是关键!一份规范的旅游合同,可不是随便写写就行。
我们国家一直有颁布指导下示范文本合同的传统,在旅游行业,2014年原国家旅游局与国家工商总局颁布过《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等部分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26年,国家文旅部与市场监管总局修订了《团队境内旅游额合同》(示范文本)。这些示范文本是旅行社日常签署合同主要使用的文本。
但同时,一些旅行社也基于自身业务的考量,参照示范文本拟订了适合自己业务的旅游合同。
以上合同版本都属于旅游合同,但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第五十八条规定: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包含八项内容。《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应当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并载明下列十四项事项。
因此,旅行社要签署规范旅游合同,必须要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及其他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或许有游客觉得,跟旅行社口头约定就行,没必要签合同;也有旅行社图省事,合同内容草草了事,这些做法都暗藏巨大风险!
1.法律强制要求,违规将受处罚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一)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二)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
2.守护双方权益,避免纠纷无据
旅游合同会清晰写明旅游费用、行程安排、双方权利义务、合同变更解除、退改违约金等内容。一旦发生旅游纠纷,书面合同就是最直接的维权依据。
比如临退条款,游客可以在出团前临时取消,如果签了旅游合同,可以直接收取违约金。如果没有签旅游合同,只能按照实际损失来收取。
旅游行业中,旅行社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行为,就是大家常说的“甩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旅行社拒不履行旅游合同,将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处罚责任,后果十分严重:
1.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七十条规定: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温馨提醒:三倍赔偿有明确前提,需同时满足“具备履行条件、经要求仍拒绝、造成严重后果”,三者缺一不可。
2.行政责任:《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旅行社,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一)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一纸合同,承载的是旅途的安心,更是双方的责任与承诺。规范旅游合同签订与履行,是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的关键一环,也是守护游客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举措。在此,我们再次温馨提示:游客出游务必擦亮双眼,签好书面合同再出发,留存好相关凭证,遇到侵权行为勇敢维权;旅行社务必坚守守法经营底线,规范签约、诚信履约,切莫触碰法律红线。
本期来源:南城文旅
编 辑丨李玲捷
审 核丨田 静
监 审丨孟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