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

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月6日起衡水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启动

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专项治理行动

对违规车辆及行为依法严格查处

01

什么是非标电动三、四轮车?

非标电动三、四轮车,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以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机动车。

无法注册登记、不能申领机动车号牌;

无法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事故后需自行承担高额赔偿责任;

俗称“老年代步车”“观光车”等各类名称的非标车辆等。

02

严查突出交通违法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处200元罚款,记9分;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处500元罚款。


03

整治时间

自5月6日起,开展常态化专项治理。

04

整治范围

市区主城区、县城区道路、国省干道、市区主次干道、学校、商超、医院、广场周边通行密集区域。

非标电动三、四轮车,无牌、无证、无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仅自身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更会给家庭和他人带来难以弥补的伤害。

在此

衡水交警呼吁广大市民朋友

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平安

请坚决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

非标电动三、四轮车

对于符合标准的电动(燃油)三轮车

车辆所有人请自觉到

公安交管部门车辆管理所服务网点

依法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考取相应驾驶证件

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

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衡水日报公众号

编辑/马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