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
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月6日起衡水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启动
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专项治理行动
对违规车辆及行为依法严格查处
01
什么是非标电动三、四轮车?
非标电动三、四轮车,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以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机动车。
无法注册登记、不能申领机动车号牌;
无法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事故后需自行承担高额赔偿责任;
俗称“老年代步车”“观光车”等各类名称的非标车辆等。
02
严查突出交通违法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处200元罚款,记9分;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处500元罚款。
03
整治时间
自5月6日起,开展常态化专项治理。
04
整治范围
市区主城区、县城区道路、国省干道、市区主次干道、学校、商超、医院、广场周边通行密集区域。
非标电动三、四轮车,无牌、无证、无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仅自身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更会给家庭和他人带来难以弥补的伤害。
在此
衡水交警呼吁广大市民朋友
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平安
请坚决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
非标电动三、四轮车
对于符合标准的电动(燃油)三轮车
车辆所有人请自觉到
公安交管部门车辆管理所服务网点
依法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考取相应驾驶证件
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
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衡水日报公众号
编辑/马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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