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光影映宿豫・剧作谱华章”
剧目征稿启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弘扬“三种精神”,传承本土文脉、讲好宿豫故事、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彰显建市30年来宿豫发展成就与“三十年河东”奋进风采,同时为我区短剧基地储存脚本、赋能文艺创作与文旅产业提质,现启动“光影映宿豫・剧作谱华章” 剧目征稿,面向社会征集优质作品。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宿豫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宿豫区剧目工作室
二、申报范围
戏剧(戏曲、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等)、小品(情景剧)、曲艺、微电影(短剧)等剧本。
三、征集对象
本次征稿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热爱戏剧创作的个人、团队、机构均可参与,不受年龄、职业、地域限制。
四、申报时间
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日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五、作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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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要求
1.创作聚焦宿豫本土特色,紧扣宿迁建市30周年主题,弘扬“三种精神”,立足宿豫历史典故、风土人情、非遗技艺、发展成就与民生故事,深入挖掘宿豫“三十年河东”的拼搏进取精神与新时代发展内涵,找准本土文化内核与时代精神的共鸣点,展现三十年来的沧桑巨变与辉煌成就,彰显地域独特文化底蕴与蓬勃生机,描绘新时代宿豫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2.故事性强,情节完整,人物形象鲜明,语言生动自然,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观赏性和传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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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1.剧本格式规范,需包含剧名、故事梗概、正文(场景、人物、台词、动作提示等)等要素,正文采用标准剧本格式。
2.申报作品须为近两年新创或改编,未在公开媒体(包括网络平台)发表过、未获得过其他同类征集活动奖项、未被专业院团投排上演,市外作者投稿须为反映宿豫历史、现实题材或宿豫地方戏曲改编作品。
3.新创作品应为原创,改编作品须注明改编来源并提供原作者授权证明,传统戏曲“古韵新唱”需出具版权承诺。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杜绝AI生成作品。所有投稿作品署名作者须为合法著作权人,文责自负,作品无违法违规、无保密内容,版权及署名无争议。每位作者投稿不超过3部(含3部)。
4.所有投稿作品均不退稿,作品署名权归作者所有,投稿作品将默认为授权宿豫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为公益事业而举办的演出、比赛、网络传播权、刊发等相关著作使用权。不得一稿两投,一经发现取消其评比资格,并追缴奖金和证书。
5.本次活动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认同并遵守本次征稿活动所有约定。
六、投稿方式
本次征稿仅接受电子邮件投稿,投稿邮箱:suyujumu@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宿豫区剧目征稿+作品名称”,文件名统一命名为“作品名称+作品简介+作者姓名+联系电话”,谢绝纸质稿件及现场投递,投稿材料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七、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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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兼顾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和本土性,择优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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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流程
初审:由宿豫区文广旅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初审小组,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资格审核和内容筛选,剔除不符合要求的作品,确定进入复审的作品名单。
复审:邀请戏剧创作领域专家、编剧、导演、资深演员等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初审入围作品进行打分评审,结合作品主题契合度、剧本质量、创作潜力等维度,确定获奖候选作品。
公示:获奖候选作品名单将在“宿豫文旅”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宿豫区文广旅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4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2000元/名
三等奖:5名,奖金1000元/名
优秀奖:10名,奖金500元/名
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注:奖金含个人缴纳税收)。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玥文
联系电话:0527-84456501
电子邮箱:suyujumu@.163.com
地址:宿豫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室
编辑:侯 阳
审稿:孙小敏
审核:曹 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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