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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程中保护理念和方式的重要探索与实践,也是中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一大创举。2007年原文化部(现文化和旅游部)设立首个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我国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正式启动。


苏州市始终高度重视文化生态系统性保护,截至2014年,已建成常熟虞山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同里水乡民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张家港沙上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三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2022年,江南文化(苏州片区)生态保护区筹备工作正式启动,并于2023年11月成功入选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当前,苏州正锚定目标,全力争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创建保护区与乡村振兴、旅游发展有什么关系?



三者是相互促进的关系:

非遗+旅游:依托保护区独特的文化资源,开发研学游、体验游,是文旅融合的亮点。

非遗+乡村振兴:设立非遗工坊,带动群众就业增收、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我国第一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在哪里?



第一个是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福建省泉州市、漳州市、厦门市)。它于2007年设立实验区,2019年正式授牌。


来源:苏州市非遗办、《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

编辑:岚岚、芳芳

一审:闪音瑜

二审:张晓钟

三审:钱轶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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