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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通知

四川博远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公告

2024/04/30 1.2w 阅读 95 点赞

四川博远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4年3月7日受理的张小文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4年3月25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因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于你(单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甘劳鉴〔2024〕152号、甘劳鉴〔2024〕151号,甘劳鉴〔2024〕159号)。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专家组鉴定,张小文目前的伤残情况鉴定结论为:伍级、同意配置假肢,生活可以自理。

现因联系未果,邮寄(EMS,单号:1269440290389)方式送达被拒收,故现将鉴定结论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甘孜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