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驻马店市民政局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有关要求和《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第169号令)规定,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和清理准则要求,市民政局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对由我局制定印发的4个文件予以废止。被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现予公告。
附件:驻马店市民政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3年9月5日
驻马店市民政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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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 件 名 称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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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驻马店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驻民文〔2021〕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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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做好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 |
驻民文〔2019〕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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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驻马店市民政局驻马店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 |
驻民文〔2017〕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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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驻马店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驻马店市自然灾害受灾群众紧急救助工作规范的通知 |
驻民文〔2016〕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