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川渝通办”政务服务协同,现就提供毗邻区县行政复议申请代收转交服务公告如下:
即日起,垫江县常住居民或垫江县外来务工人员、法人、其他组织,提出以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广安区人民政府、邻水县人民政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申请,可以交由垫江县司法局代收,垫江县司法局将提供申请咨询、补正意见和转交服务。
咨询地址:垫江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办公室(垫江县桂西大道北段253号)。
咨询电话:023-74516737。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广安区人民政府、邻水县司法局联系地址及咨询电话
垫江县司法局
2026年11月2日
附件
联系地址及咨询电话
|
序号 |
行政复议机关 |
联系地址 |
咨询电话 |
|
1 |
广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油坊街124号 |
0826-2397866 |
|
2 |
广安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南路37号 |
0826-2623011 |
|
3 |
邻水县司法局 |
四川省邻水县鼎屏镇环城路东三段130号 |
0826-8332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