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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断缴补缴的公告

2021/04/22 5.5k 阅读 228 点赞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鄂政发〔2020〕25号)、省人社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19〕27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分批推进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上线的通知》要求,潜江市将于2021年6月上线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集中系统”)。上线前将停止潜江市社会保险核心平台的运行,进行数据迁移、联调测试(停机公告另行发布)。现将潜江市参保单位历史欠费、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补缴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潜江市所有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原改制、破产等企、事业参保职工以及原首次以个人身份在社保窗口参保缴费人员)有养老保险欠费(断缴)时间段的及需要缴纳历史欠费的参保单位,请务必于2021年5月20日前到社保经办大厅核实办理补缴手续,逾期将不再办理。

二、在潜江市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本社保缴费年度内正常申报缴费,除下列两种情形外,5月20日后不允许补缴以前灵活就业期间对应社保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

(1)因疫情影响未缴纳2019社保年度(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在2021年6月30日前补缴。

(2)缴纳2020社保年度(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困难且自愿暂缓缴费的,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补缴。

三、省集中系统上线后,参保单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历史欠费,将自动计算利息和滞纳金。

特此公告。

                                                2021年4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