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8月底前,我省晴热高温天气仍将持续,高温综合强度将达到历史最强。近日,人社部等多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加强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障,潜江市人社局提醒各用人单位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执行时间为6、7、8、9四个月。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的,劳动者有权向人社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举报电话:0728-6251856,0728-6245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