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教通[2013]102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市直属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子弟学校和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意见》(教发[2010]7号)和《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进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合理布局,有序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效益,决定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基本建设情况调查摸底,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底的范围
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子弟学校和民办学校)
二、调查摸底的内容
1、建校时间、校园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建设主体、控规教育用地情况、土地性质以及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办理情况。
2、学校办学规模。规划班级数、规划学生数、实有班级数、实有学生数、年级数、服务半径、覆盖人口数等。
三、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调查。此次调查摸底的相关数据将作为全市中小学布局规划的重要依据。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学校务必高度重视此次调查摸底工作,均应明确具体部门和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详细填写报表。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学校要安排一名调查统计员和一名业务负责人分别负责填报和审核工作,逐级审核报送,确保上报数据准确、真实。《长沙市中小学校基本建设情况调查表》电子版请到长沙教育信息网公示公告栏中下载。
3、按时上报数据。各区、县(市)教育局负责审核和汇总所属学校(包括辖区内中职学校、子弟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数据于6月15日前统一上报市教育局。市直属中小学(含中职学校)直接报送至市教育局。市局报送要求:《长沙市中小学校基本建设情况调查表》纸制稿和电子稿各一份,电子稿发送至邮箱cs84899724@126.com,纸制稿须盖单位公章后传真或送至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508室。
联系人:周振飞 潘勇
联系电话:84899724 传真:84899704
201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