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教通〔2013〕117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市属各高校、市直学校、子弟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长沙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长沙市教育局
2013年6月18日
长沙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刻汲取全国各地近期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全力整治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等恶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决定,从6月15日至10月15日,在全系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单位各学校按照“教育行政统一领导、相关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学校全面负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消防隐患彻底排查、整治工作效果显著”的要求,广泛动员,全面参与,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扎实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严格消防监督检查,坚决遏制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增强全系统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切实维护教育大局稳定。
二、组织机构
市教育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王建林副局长任组长,学校安全处处长熊建忠、学生工作处处长王瓦利、办公室主任王天柱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学校安全处,由熊建忠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部署和组织实施。
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级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部位
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重点是教学楼、图书馆、宿舍、食堂、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与具备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的建筑物。
(二)整治的突出问题
一是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
二是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好影响防灭火和辅助安全疏散功能的;
三是校内人员密集场所的大门开启方向与学生逃生方向不一致的;
四是学校、幼儿园以及文化教育培训机构教学场地设置不符合消防要求的(幼儿园幼儿学习活动用房不应设在3楼以上;小学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4楼以上;中学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5楼以上);
五是在校内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其周围搭建违章建筑,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
六是学校用火用电方面存在线路老化、开关裸露等火灾隐患的;
七是使用假冒伪劣、过期消防器材的。
四、主要工作
1、健全责任体系,落实工作职责。按照《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督查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各区县市教育局与所辖学校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消防隐患排查责任。
2、强化隐患排查,扫除消防盲区。消防重点部位(仪器室、图书室、微机室、器材室、食堂、寝室等)建立“户籍化”管理档案,单独设置消防隐患排查、整改记录台账。花大力气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对校园内的危旧建筑、老化的电气线路等进行重点排查,该拆除的及早拆除,该更换的及时更换。对消防设施全面清理检查,对违规使用的“热得快”、电热毯、小电炉等电器要坚决收缴,对过期的器材及时更换更新。
3、严格行政许可,坚持源头管控。严格把关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项目,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得实施行政许可。对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对检查发现严重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或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采取措施督促整改直至依法吊销相关证照。
4、深化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五个一”活动:建立一本消防安全管理和教育档案,开展一次校园消防安全大检查,部署一次学校“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大培训,组织一次师生疏散逃生大演练,进行一次学生家庭应急技能大普及。按照“教育一名学生,影响一个家庭”的要求,通过学生传达、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将防范火灾的要求告知家长,将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延伸到家庭、延伸到社区。
5、加强装备建设,做好预先准备。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按照相关标准,配齐灭火器,检修消防栓,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的门开向不符合要求的,积极开展专项整改行动,确保校园内部的门开向与学生逃生方向一致。
五、工作步骤
1、部署阶段(6月18日至6月20日)。制订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
2、排查阶段(6月20日至7月15日)。按照确定目标,开展隐患排查、灭火救援演练等工作,全力以赴落实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3、攻坚阶段(7月15日至9月20日)。针对薄弱环节和提出问题,查漏补缺,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措施落实。
4、总结阶段(9月21日至10月5日)。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是本次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组织指挥和部署推进。
2、强化工作措施。区县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方案明确的工作,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向,认真开展专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区县市教育局要组织专项督查,特别是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期要实施开展检查。
3、强化考评问责。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系统将对各单位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凡被市消防安全委员会通报批评的单位,影响年度综治考评成绩。凡发生伤人亡人火灾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4、强化信息反馈。各单位开展的工作,所采取的措施,所取得的成效,要以新闻稿件的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多方位的反映。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上报,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通报。每月23日前,请各单位上报当月工作小结,10月5日前上报专项行动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