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酒人社〔2021〕299号)整体安排,市教育局对照《甘肃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对本年度市直中小学校、事业单位推荐上报的中小学一级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推荐陈志源等37名同志申报评审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如有影响职称晋升的情形,可在公示期间(2021年12月6日---12月10日)以书面形式或电话方式向市教育局反映。联系电话:0937--2615700
附件:2021年度评审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推荐名单(37人).xlsx
酒泉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