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整治职业学校学生实习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组织管理规范程度,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甘肃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和《甘肃省教育厅中共甘肃省省纪委甘肃监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印发甘肃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市教育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督促职业学校全面精确掌握《规定》《细则》,严格按照《规定》《细则》要求提升学生实习组织和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高学生实习质量,增强实习育人效果,有效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创业。
二、整治范围与重点
(一)实习单位考察选择方面。主要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对实习单位合法经营、规范管理、条件设施等前期考察不全面、不深入,以参观走访为主要形式考察了解,没有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实习单位名单没有经过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并对外公开;建立实习合作关系后,没有根据学生实习效果、师生实习反馈等信息对实习单位进行动态的综合评价,没有建立健全实习单位信息库动态增补和淘汰机制。
(二)实习指导教师配备和作用发挥方面。主要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实习指导老师配备不到位,没有选派指导教师,或选派的指导教师没有全程跟踪指导,只停留在把学生送出去、实习中间到实习单位去一趟、最后将学生接回来的层面;实习指导教师在管理经验、综合素质、责任心、安全防范与要求存在较大差距;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配合不紧密,在实习全过程中,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专门人员没有共同组织开展针对实习学生的思想政治、安全生产、单位法纪、心理健康等方面教育。双方没有建立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没有常态化开始日常巡查和情况报告。
(三)实习投入保障方面。主要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没有把学费收入和政府生均经费拨款用于保障学生实习有效开展。违规向实习学生收取或变相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个人私存私用,单位坐收坐支费用。学生实习岗位与所学专业匹配度低,有的实习岗位缺少技术训练含量,仅从事简单重复劳动,把学生当做“廉价劳动力”,实习效果不明显。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外,安排学生加班和上夜班。实习报酬的核定不科学、不合理、不透明,发放程序不规范不及时。
(四)实习组织管理方面。主要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学校实习动员组织不充分,没有形成校级统一领导机制,交由二级院系、相关处室和部门全权办理,未能有效引导学生充分认识到实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实习协议没有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共同签订,或由二级院系、相关处室和部门代签,实习协议内容不规范,没有指导学生对协议内容全面充分理解和掌握。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缺乏有效指导监督管理,不知晓管理规定,不掌握规定内容,前期指导、中期监督不到位,问题处理不规范。
(五)实习咨询及问题反映解决方面。主要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职业学校政策咨询及情况反映渠道不通畅,实习学生因咨询指导教师解决问题不顺畅,不知道再向学校哪个部门咨询,甚至对学校失去应有信任,直接在市长信箱、局长信箱留言或直接电话咨询市教育局,最后形成转办通知,学校产生被动局面。学校对存在的问题和学生反映的情况没有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理,遇到重要情况没有立即报告,存在迟报、瞒报、漏报情况。对违反实习规定的学生缺乏有效教育引导,学校指导教师、部门(院系)负责人及学校管理部门缺少教育人本情怀和学生主体观念,甚至将学生放在对立面进行处理,从而将简单的问题激化成矛盾,造成学生上访,形成矛盾上交。
(六)实习学生安全保障方面。主要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没有对外地实习学生实习期间住宿进行统一安排,在学生住宿方面存在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实习学生住宿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因指导和培训不到位实习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岗位实习前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没有或只简单地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考核,实习开始后也没有跟进的安全管理,存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隐患。职业学校没有或不愿意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保险,实习责任保险费用由学生负担。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不能合法合规妥善处理。
(七)涉及实习其他方面。主要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考核流于形式,考核方法、标准单一,考核结果未能有效运用。实习资料没能及时整理归档,导致事发后调查取证缺少证明材料。教师对参加实习指导不积极不主动,学校没有形成一套对实习指导教师的激励机制。
三、时间安排
学生实习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于2022年12月31日结束。
四、投诉方式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师生进行监督,发现全市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投诉反映或提供相关线索。
电话:0937-2619410
邮箱:jqsjyjzjk@163.com
酒泉市教育局中共酒泉市纪委酒泉市监委
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