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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酒泉市教育局关于“学在酒泉”智慧教育云平台课堂教学融合创新应用展示活动评选结果的公示

2022/12/19 1.6w 阅读 93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酒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在酒泉”智慧教育云平台课堂教学融合创新应用展示活动的通知》(酒教基[2022]27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积极组织教师参赛,全市共计657件融合创新应用课参评,经校、县二级评选推荐,共有232节融合创新应用课参加市级评选,经35位评委精心打分评审,共评出特等奖5节、一等奖68节、二等奖90节、三等奖69节,评出优秀组织奖6个,现将获奖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一、公示期限及受理反映问题的时间:

2022年12月19日至23日(5个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受理反映问题的部门:

酒泉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教育装备与信息科

受理人:罗玉成  电  话:2678339

        邮箱:22809098@qq.com  

三、反映问题的方式:

反映人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提供相应截图或文字材料,提供反映人相关信息。匿名方式反映问题不予受理。

附件

酒泉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