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中共苏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07/03 2.0k 阅读 106 点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14日至7月3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医保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9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五巡察组指出的6项19个问题,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通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深化思想认识。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及第五巡察组集中反馈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真正做到敢于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把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党性锻炼、解决突出问题,特别是提升全局战斗力执行力、强化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良机,作为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的新起点,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分析,对照检查,剖析问题原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以身作则,带头整改。成立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施燕萍任组长,市医保局党组成员、调研员、市医保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市医保中心副主任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统筹协调,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制定《苏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全力以赴抓实巡察整改工作。做到解决一项,销号一项;对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持续跟进,直至销号。

(三)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实行“一个措施、一到两名班子成员、一抓到底”的包干负责制,确保项项有人抓,件件有人管,事事有结果。同时,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制度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以巡察发现的问题为重点,梳理完善相关制度,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管财、管事,形成长效机制。并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督查问责力度,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二、整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1.关于“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

(1)加大对2025版苏惠保的产品设计指导。一是保持产品的延续性,基础款79元/人和升级款150元/人销售价格不变。二是充分考虑产品的普惠性,降低自付费用起付线,基础款将合规自费责任扩展至自费责任,赔付惠及面大幅提升,极大地提升了参保人员的获得感。三是充分考虑产品的简洁性,去除恶性肿瘤住院津贴、质子重离子责任,升级款中继续保留特定高额自费药械和海外特定药品责任。四是重点关注医保实时救助人员,在升级款自付和自费责任中在普通参保人员赔付比例基础上增加10%。

(2)加大政策支持。一是为持续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根据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相关规定,出台政策允许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购买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扩大商业健康保险购买人群,提升普惠型商业健康参保率;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各种渠道宣传购买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重要性,用简单易懂的语言解释保险条款、保障范围、理赔流程等关键信息,通过实际案例等形式,提升参保人员对于产品的认识;三是简化理赔手续、提高理赔效率,通过信息接口对接,实现线上理赔申请和审核,减少理赔所需材料,缩短理赔时间,让参保人能够及时获得赔付。

2.关于“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有待进一步彰显”问题的整改。

(1)深入开展基层分类调研。组建医保专项调研组,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激励政策与服务效能。针对偏远农村、城乡交界、县市城区、主城区老城区等不同城区类型,先后前往太仓、吴江、姑苏、相城等4个区(市)的6家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分类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充分收集不同体制架构、财政来源及服务人群环境下基层医疗机构的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开展情况,深入了解基层医院实际做法、优化建议和存在问题,为政策调整提供数据与导向支撑。

(2)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协同卫健等部门赴上海、南京等长三角城市考察学习,系统梳理其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医共体支付模式等方面创新举措。结合我市实际,与卫健委紧密协作,共同探索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打包支付。通过此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与效率,助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会同卫健、财政等部门共同印发苏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重点任务(2025-2030年),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考核力度,切实提高做优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3)加强宣传引导。一是畅通12393、12345医保服务热线,依托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多矩加强宣传。二是积极开展医保相关政策解读,引导基层医院将家庭医生签约与门诊共济政策协同宣传,通过义诊活动、健康讲座等场景化宣传提升知晓率。三是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人群开展宣教,探索推进家庭病床和家庭医生签约融合服务,进一步提升签约率。

3.关于“医保支付导向性作用仍需提升”问题的整改。

(1)实行B级药店门诊统筹总额预算管理。建立门诊总额预算管理机制,合理控制门诊医疗费用增长,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一是适度提高门诊费用预算总额指标。2025年门诊费用预算总额在2024年总额指标的基础上保持增长。二是继续实施国谈药费用除外规定。为确保国谈药政策的有效实施,解决民众购药难题,并保障重病及罕见病患者的合理诊疗,2025年国谈药单独支付政策药品费用继续不纳入B级定点零售药店和门诊类机构的门诊总额预算管理。

(2)完善定点机构门诊总额预算管理机制。一是制定并发布《苏州市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资源配置规划》。通过定点机构总量控制,逐步将统筹基金支出保持在合理增长幅度内;二是完成我市门诊总额预算管理方案课题研究,形成建议方案。按照稳妥推进的原则,在先行实现B级药店和门诊部(诊所)门诊总额预算管理的基础上,推进实现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总额控制。三是建立对定点医药机构门诊费用的分析、统计、监测制度。根据门诊医疗费用实际运行情况,科学研判,动态调整门诊统筹支付额度,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3)强化中药饮片价格监测发布。一是加强价格信息监测。通过定期抓取医保结算系统中药饮片结算数据,选取费用较高的定点医药机构和销售额高、销量大的药品等群众关注的品种作为监测对象。通过数据比对,识别价格差异较大的产品。对于中药饮片结算金额大且售价明显高于公立医疗机构的定点非公立医药机构,通过核查、约谈等方式引导其合理制定中药饮片销售价格。二是组织公立医疗机构积极参与中药饮片集中带量采购,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积极参与。2024年全国中药饮片集采覆盖黄芪、党参等45个临床常用品种,平均降幅超过20%。中选结果落地后,将进一步推动中药饮片市场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4.关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有待深化”问题的整改。

(1)稳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一是降低部分检查检验项目价格。分批分步降低价格偏高的大型设备检查和部分检验项目价格。2024年,降低检验项目价格20项,降低金额约1.89亿元。二是提高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分批分步提高价格偏低的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探索诊察费、中医辩证诊治费等项目,按照医师级别分级定价,引导三级医院专家下沉基层。三是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压缩不必要的药品耗材和检查检验费用,优化医疗收入结构。2024年我市医疗服务收入占比提高到28%。

5.关于“待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1)开展完善国谈药支付政策课题研究工作。一是完成国谈药支付政策课题研究工作,课题对我市国谈药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分析,个别罕见病用药费用超出支付限额,但超出费用可以纳入我市大病保障范围,我市对于双通道单行支付药品的保障力度已基本可以满足患者的合理用药需求。后续我们将定期开展国谈药费用监测工作,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和临床需求,动态评估国谈药门诊保障政策调整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切实减轻罕见病患者用药负担,保障患者用药需求。二是着力推动新版药品目录落地实施。积极贯彻国家和省局文件精神,明确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门慢特病用药范围,确保《2024年药品目录》于2025年1月1日在我市顺利落地执行。

(2)完善医保支付政策体系,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一是已于2024年7月下达新的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指标,提高部分精神病专科医院年度总额预算指标和床日费用指标、康复医院重症康复病区床日费用指标。二是逐步完善全市按床日付费管理机制。1.将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全市医保定点康复、精神病专科医院和护理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床日付费范围。2.建立总额预算管理下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为主,按床日付费、次均付费等多元复合式付费相结合的付费体系,有条件的地区先行探索按价值医疗付费,做好床日付费与安宁疗护和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衔接,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患者有序就医。3.建立分级、分类、分期的床日付费管理体系,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依照医疗机构等级、类型、既往治疗成本的差异,分别设置相应的付费标准。根据疾病的发展与转归特点,探索对康复医疗按临床实际进行分期管理。考虑重症患者医疗需求实际,适当提高重症病例的付费标准。

6.关于“基金监管手段跟不上新形势新要求”问题的整改。

(1)加强智能监控和大数据监管应用。加强智能监控和大数据监管应用。一是加强智能监控应用,结合省医保局调研指导,进一步明确审核规则和口径,进一步提升数据阳性率。下一步将会同信息处、医保中心进一步完善智能审核关于限机构级别的规则(明确机构级别的口径、具体信息化字段、数据动态更新方式),向省局申请更新苏州范围规则。二是已根据历年检查问题形成正负面相结合的《合规指导清单》,在政策部门指导下修改完善,征求医疗机构意见,指导定点机构对照落实。三是开展追溯码监管应用。梳理苏州全市自2024年8月以来市采集的追溯码重复以及不规范上传数据71万条,下发各地组织定点机构自查;核查国家、省下发的疑似跨省、省内跨市回流数据,对查实存在违规问题的定点零售药店依据具体情形采取扣回违规费用、中止协议、解除协议等处理,对违反药品流通有关规定的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处理,下一步将深化追溯码监管应用,根据省局部署逐步推进“无码不付”。四是探索建立DRG智慧监管模型并开展应用,将“不规范填报合并症并发症”纳入事前校验规则。下一步将进一步开展DRG监管模型在全市的部署应用。

(2)规范互联网处方管理工作。一是明确处方使用的要求。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处方药应当凭医生处方;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非处方药品使用统筹基金支付,包括处方药和非处方药,都需要凭处方。二是出台文件规定凭符合规定的外地互联网医院开具的复诊处方购买药品可使用医保基金支付。我市已公布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院名单,持续推进本市互联网医院处方流转工作,规范定点零售药店使用互联网处方行为。三是明确规定互联网医院开出的处方量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同时不得开具中药饮片处方,规范互联网处方使用。四是在医疗机构协议文本中明确“互联网+”医疗机构的权利与义务,并且明确了互联网医院人员资质、在线诊疗服务以及处方审核等方面的医保要求,进一步加强互联网机构的医保协议管理。

(3)加强互联网医院医保基金支付处方监管。一是联合卫健部门对使用医保基金挂号结算的互联网医院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已经进行处理,形成了书面报告。对互联网医院的开方医生进行工作量统计分析,暂停处方数量异常的互联网医院备案医生开具的处方使用医保支付资格。二是重点对非复诊挂号、未实名认证、自主选择处方药等违反“互联网+”医疗服务补充协议问题进行检查,确保互联网医院使用医保基金支付的诊疗行为符合运行规范和要求。协同卫健,引导和规范互联网医院健康发展。

(4)大力推进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应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接入电子处方流转平台,本地互联网医院开具的处方也必须通过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加入了“三要素”的强校验。国谈药双通道药品全面进行电子处方流转,截至5月20日,累计完成超过12.8万笔处方结算,结算金额超4.5亿。

7.关于“行政监管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1)强化行政监管与稽核监督协同。一是加强基金监管力度。2024年通过组织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组织大市轮查、联合卫健、市场等部门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等检查,全年共检查8924家定点医药机构(其中医疗机构3150家、零售药店5774家)中的7312家;牵头组织做好国家、省医保局下发的共同住院、药品限定等十余批次大数据反欺诈线索核查,根据核查情形依法进行处理;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攻坚整治。二是完善《监督工作联系单》制度,自2024年11月以来已下发13份工作联系单。将3件处罚案件移交医保中心处理,协同处理3例线索。三是已排查行政处罚案件的后续协议处理情况。四是轻罚免罚清单2.0版已完成交法规会商研究。五是医保中心已向基金监督处报送2024年协议处理情况,后续每月定期报送。

(2)全面排查2022年度信用等级评价应用执行情况,查找缺漏并分析原因,进一步明确细化2023年度信用评价工作方案,与市发改委协调解决数据接口问题,于2024年底完成2023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的确认并网上公示,2858家机构为“优”,占比49.42%,27家为“差”级,占比0.94%。

(3)一是举办两期监督执法实务和执法案卷培训,开展案卷评查,提升规范化水平。二是建立举报线索和行政案件台账,内部定期汇总提醒进度,优化程序标准化、闭环化管理。

8.关于“协议管理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1)积极开展2025年度定点服务协议的修订工作。一是依托国家协议范本,全面修订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院、门诊类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三类医疗服务协议文本,同时将我市原协议中符合地方管理要求,可操作性较强的条款纳入协议。二是组织法规部门、业务部门、经办部门等对协议草案进行讨论。收集各部门反馈意见,对协议条款进行综合评估和修订,重点关注各方提出的合理诉求和潜在风险点,经过反复修改后确定最终版本的医保定点机构协议。

(2)一是省局2025年3月28日发布《江苏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下一步将在省局培训指导下做好我市落地实施工作。二是与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零售药店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零售药店执业药师专项检查的通知》,加强药店药师管理。下一步将根据省局下发的《江苏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做好苏州落地工作,开展支付资格管理。 

(3)严格医药机构定点准入审核监管。一是加强对医药机构申请定点提交材料的审核把关、分类整理,核查医药机构申请定点提交的材料时,设置初审和复核两个环节,由初审和复核人员分别签字确认。二是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对申请定点的医药机构注册地址进行模糊查询,如其注册地址上曾存在因违规被取消定点的医药机构,在协议管理领导小组会议中单独说明,并建议由属地医保稽查部门列入重点稽核监管对象,加强后续监管。三是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受理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定期组织新申请定点及基础信息变更的医药机构参加医保知识考查;对于新申请定点的医药机构,考查通过的,予以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对于基础信息变更的定点医药机构,第2次考查仍不通过的,自考查不通过的次日起暂停医保划卡结算,直至考查通过的次日恢复开通医保划卡结算。四是在启动2025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续签工作之前,针对苏州市区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政策业务培训和医保知识考查,以进一步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对各项医保政策知识的掌握及协议履行能力。

(4)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并建立长效机制。完成对2023年智能审核发现违规情形5次以上定点机构的现场检查和处理工作,合计扣回违规金额17.5万元。建立常态监测和检查机制,对智能审核月度扣款情况进行连续跟踪监测,对发现多次月度扣款的定点医药机构立即开展现场检查。

(5)严格落实现场验收环节。压紧压实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医保基金的主体责任,对日常管理不认真、同样问题屡查屡犯的定点医药机构纳入日常检查的重点,一经查实,坚决从重处理。建立科室验收机制,所有中止后的开通必须进行现场验收,现场验收发现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9.关于“指导推动基层经办机构提升服务质效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加强工作指导、培训和宣传。协同各地医保经办机构加强对基层经办人员培训,共开展全市基层医保服务窗口工作医保政策、经办培训四期,进一步提升基层医保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通过医保局官网,协同各市(区)医保经办机构通过乡镇(街道)“15分钟医保服务圈”示范点、村(社区)医保公共服务点等渠道、场所加强全市基层医保服务事项和开展情况宣传,开展异地就医、医保转移、参保缴费、门诊共济等政策宣传,并提供15项医保宣传政策内容给区县经办机构下发给各地基层。结合“换位跑一次”体验活动与各市(区)医保部门开展下基层调研走访摸排,到基层便民服务点开展经办服务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及参保政策培训。

10.关于“医保咨询服务接办效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1)多渠道提升咨询服务能力。积极提升12393热线承接能力,增补12393热线人工坐席2名,2024年底顺利完成热线服务采购招标。持续优化12393热线智能语音服务,实现政策管理主动推送、工单自动整理等功能,提升话务处理效率。12393热线综合接听率提高到87.8%。2024年8月,在苏州医保微信公众号上线智能客服功能,提供医保诉求的快速解答。2025年3月,实现将12393医保知识库部署到互联网供医疗机构查询,赋能医疗机构在群众医保诉求产生的第一场所和第一时间答好、答准群众诉求。建立周报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咨询服务工单处办、督办、分析、改进等全流程工作机制。

11.关于“医保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提升宣传内容的精准性。建立常态化群众诉求分析机制,根据政策调整情况和群众咨询诉求集中情况,组织发布相应的宣传内容。去年下半年以来,先后围绕基本医保待遇政策、大病保险、救助待遇、异地就医、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公共服务等群众关切,从不同角度开展政策宣传。2024年微信、网站、微博等各渠道媒体发布医保信息800余篇,“苏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成长为126.5万关注用户的有一定影响力的宣传阵地,被评为苏州2024年度优秀政务新媒体。提升宣传方式的精准性。针对宣传对象的特点,对参保群众、两定机构等不同对象,采取适宜的宣传方式和渠道,提高宣传效果。如开展全民参保集中宣传,重点针对灵活就业人群,采取短视频、短信提醒等宣传方式,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动精准宣传。对两定机构,建好用好国家信息平台两定平台,打造医保政策传输的权威渠道;发挥两定机构“神经末梢”作用,要求两定机构配合做好政策宣传,将两定机构的宣传纳入协议和绩效考核内容,加强日常巡查,压实医院的宣传义务。同时组织开展“苏式医保零距离”宣传活动,局领导班子带队上门宣传政策,争取改革共识。对老年人群体,2025年3月与江苏有线苏州分公司联手打造“苏州医保·一键查药”电视综合服务平台,整合AI智能政策问答、一键查药等功能,老年市民可以通过电视遥控器简单操作获取医保政策和服务。探索多渠道宣传方式。与中国人寿、中国平安通过党建共建,创新打造“医保春风进万家”“医保万家平安行”宣传活动,招募培养722名扎根社区的宣传员,面对面开展政策宣传,把党的医保惠民春风送进千企万户。

12.关于“责任压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进一步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压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各处室、医保中心签订廉政责任书,2024年12月局机关纪委组织各处室、医保中心进一步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加大对涉及人、财、物管理方面的排查力度,对42个风险点制定了风险防控措施,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了各处室、医保中心廉政风险排查情况。同时,将风险点排查细化到具体岗位和个人,局机关和中心全体在职在编人员均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登记表》,处室/科室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机关纪委备案。

(2)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畅通谈心谈话渠道,发放《“我向组织说句心里话”意见征集表》书面征求意见。结合年度综合考核、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工作安排,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谈,分管领导与处室干部谈,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党员谈,做到谈话范围全覆盖。2024年8月8日,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人员集体廉政谈话,局机关和医保中心全体基金监管人员认真学习基金监管廉洁执法工作要求,全面掌握《医保基金监管关键风险点廉洁执法事项清单》并承诺签字,推动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3)主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市审计局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2024年11月组织开展了市医保中心原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建议,督促市医保认真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逐条对照检查,深入分析原因,制订整改措施,建章立制,强化制度落实,完善审核审批流程。市医保中心已于2025年2月提交了审计整改报告。

13.关于“监督责任落实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1)进一步落实监督责任。局机关第一、第二党支部分别于2024年10月25日和11月6日召开支委会调整支部委员分工,由组织委员兼任纪检委员,加强纪检监督力量。机关纪委参与招标采购、基金监管等领域重要项目全流程跟踪。将个人奖惩、信访举报、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廉政档案,更好发挥廉政档案的监督作用。组织局全体人员做好家属及重要社会关系人涉医药行业事项申报,并纳入廉政档案,更好履行监督责任。

14.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落实精文减会工作要求,坚持少发文、发短文,少开会、开短会,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篇幅,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单纯转发上级文件的一律不发,倡导简明扼要、务实管用的文风,发文数量较去年持续减少。大力精简会议,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加强会议统筹,涉及各地医保部门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充分运用技术手段赋能医保管理,将医保专线视频会议系统部署到全市各地医保部门,减少集中参会的路途奔波。优化推行两定信息平台,将两定平台作为医保部门与两定机构信息沟通的权威渠道,全面清理各类面向两定机构的QQ群和微信群。研究固化业务报表,减少业务处室和各地医保部门重复填报数据业务量。

(2)注重调查研究实效。局领导带队先后赴省医保局、海南、上海等地调研医保信息化建设工作,谋划推动苏州医保数据赋能实验室建设,力争在支持商业保险、生物医药产业和护理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突破。聚焦调控总量、优化结构和健全机制等三个方面,广泛调研论证,积极推动制定苏州医保定点资源规划,促进医保定点医药服务资源配置与参保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相匹配,与医保基金承载能力和医保管理服务需要相适应。推进全局上下广泛开展“换位跑一次”行动,深入一线,掌握民情,发现问题,即查即改,切实解决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痛点、难点问题,提升为民服务质效。

(3)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苏州实际推进各项改革落地惠民。持续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扩围提质,进一步将失智人员、辅具租赁纳入保障范围。大力推进困难群众医保纾困民生工程,持续健全因病致贫返贫风险防范化解的长效机制,增强对困难群众基础性、兜底性保障,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从2023年83%提升至88.12%。省内率先推出港澳台医保码激活服务,方便港澳台同胞展码就医。积极推进跨省域个人账户共济国家试点,顺利实现医保钱包跨省共济双向转入转出和使用功能。“先诊疗后付费”持续优化推广,实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覆盖,惠及患者超284万人次。开发上线“一键查药”服务,实现“全城搜药,一键比价”。推出基于大语言模型的智能语音服务,持续提升12393医保服务热线承接能力,“12393热线大模型”项目荣获全国智慧医保大赛二等奖。

15.关于“落实党组织议事规则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1)加强党组织对群团组织的领导示范作用。指导局机关工会按期换届,严格规范流程;加强局机关和医保中心工会联动,增进机关和医保中心人员交流,在4月下旬联合举办了工会活动;优化职工生日慰问,更好体现关爱职工的温度。指导中心妇联进行妇联主席的届中选举,保证妇联工作正常运转。发放党支部会议记录本,指导中心党总支参照党组会记录的要求进行记录,并在会后整理出会议纪要抄送局机关,切实提高中心党总支组织生活规范化水平。

16.关于“党务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着力提升党务干部能力水平。2024年10月以来,提拔3名党务干部,6名党务干部考核等次为优秀。安排局和中心共11名党务干部(包括所有支部委员)参加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务干部培训,全部通过考核并取得发展党员资格证书。拟于近期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专业能力。

(2)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4年11月,组织局机关和中心支部开展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行动,对照评估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共查出谈心谈话不经常、主题党日开展时间没有相对固定等5条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已基本完成整改。拟于今年组织支部之间开展发展党员材料互查行动,切实提升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17.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中对于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制度的要求,明确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作为各级党组织会议的“第一议题”。自2024年10月以来,局党组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0次,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署名文章等共41项。

(2)推进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局党组集中学习202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中心组学习要求,每次学习专题最多不超过2个,每年集体学习研讨数量应超过全面学习总次数的50%,每年举办1次读书班,各班子成员每年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明确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为学习秘书。自2024年10月以来,共开展中心组学习7次,其中集体研讨5次,党组成员围绕“如何开好民主生活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等内容进行专题研讨。已完成局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文件调整,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责任。

(3)强化信息安全管理。一是强化网络安全风险防范和工作管理。加大网络安全资源投入,增加防火墙板卡两块、增设防病毒墙一台,对省医保专网以及政务外网的边界和安全进行加固,解决了“先诊后付”等信息系统缺少病毒防护模块、以及部分网络节点缺少冗余的问题,解除了系统上线时因设备短缺形成的单点故障风险。加强日常风险防范,每月组织进行一次漏洞扫描,每季度对应用系统进行一次渗透测试;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和网络安全培训,对日常发现的网络安全问题及时反馈整改。二是网络和数据安全形成制度化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涉及权限管理、数据安全、需求开发、运维管理等方面的多维一体的网络信息和数据管理制度,在网络和安全方面的配置变更、数据库用户权限设置、数据使用管理、信息平台需求开发测试上线、服务器管理、医保专线管理等方面,均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相关要求,规范管理流程、严格管理程序,其中数据调取提供、平台功能开发完善测试发布等均从医保信息平台工单系统进行电子化流转,确保全程记录,工作闭环。三是强化机房等硬件设施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机房维护制度,组织网络维护人员每周对机房设备进行一次巡检,重点观察设备运行状态、告警提示情况等;每季度组织厂商对核心设备进行一次巡检,重点检查设备的运行日志,评估设备性能。通过定期的维护、巡检,确保了医保机房的安全稳定运行。

18.关于“干部‘选育管用’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2024年10月以来,全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医保基金监督检查、电子处方流转和基金支付、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架构和操作使用等业务培训,举办1期“医保青年说”。今年6月邀请专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修改情况进行授课,6-7月分两批开展党性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干部政治素养和专业化水平。制定科学合理的干部交流计划,今年1月,局机关3人、医保中心4人平职轮岗;医保中心1名副主任转任局机关处长,局机关1名副处长转任(提拔)医保中心副主任。

(2)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加强对组织人事各项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严格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期间,严格审查干部任用资格条件,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派驻纪检组积极沟通,及时报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材料。

19.关于“巡查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未做到举一反三”问题的整改。

(1)严格预算管理。严格落实省、市两级关于零基预算改革相关精神,以2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为契机,重新评估论证各项支出安排的必要性、紧迫性,规模的合理性、科学性,以当年财力为基础,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制定《苏州市医疗保障局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从严从紧编制2025年度部门预算,对部分预算执行率低、绩效目标落实有差距的项目进行精简和压缩。市财政批复我局(含下属单位)25年度预算64775.42万元,其中经常性项目预算较上年减少245.86万元,经常性项目总数较上年减少22个,压缩55%。按季度定期通报预算执行情况,细化量化年度绩效目标,综合运用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申报依据。

(2)根据上级文件规定,修订职工慰问标准相关文件,于2024年11月18日发布新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局机关职工福利慰问及相关补贴标准的通知》,并严格按照新文件要求开展慰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6个月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部分整改任务仍在持续推进中。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对照巡察组的要求,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推动苏州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进步。重点将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坚持政治引领,切实增强组织领导。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以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眼医疗保障事业长远发展,坚决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高效的措施推进整改工作。党组书记自觉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的监督管理,层层传导压力。

(二)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推进节奏不变,按照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分步推动任务落实、措施落地,保证整改成果在长期整改阶段可评价、可检验。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坚持紧盯不放,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及时跟进,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在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方面精准发力,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后续性,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夯实长效常治基础,确保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从严管党治党,推动成果转化运用。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继续推进部门建章立制,提高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始终把巡察整改的过程作为锤炼党性、改进作风、提升工作、推动发展的过程,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成果运用持续性,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全面推动医疗保障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2-68358760;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188号苏州市医疗保障局(邮编215031);电子邮箱:jgjw@ylbzj.suzhou.gov.cn。


中共苏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5年7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