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医疗保障局(分局)、财政局、税务局: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保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根据《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38号),经市政府同意,2026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平均提高9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人均提高30元/年。现将2026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2026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老年居民每人每年3280元,其他居民每人每年206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1040元,大学生每人每年1520元。
二、2026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老年居民每人每年580元,其他居民每人每年62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90元,大学生每人每年280元。
三、为进一步做好学龄前儿童(0-7周岁)参保工作,对于未在本市入学入托的非本市户籍学龄前儿童(0-7周岁),其父母一方在本市范围内就业并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的,可持居住证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参保缴费工作,原则上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市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工作。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苏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