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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关于蕉城区农村小微水体排查项目的询价公告

2026/10/27 城事通编辑部 1.8w 阅读 141 点赞 查看原文

  根据《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6年农村小微水体排查治理和抽样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我局拟委托专业技术单位开展蕉城区农村小微水体排查工作,为合理确定预算控制价,现公开向社会征集预算报价,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内容

  (一)排查范围

  对蕉城区272个行政村共4351个水系中心点逐河段、逐片区现场核查,辅以遥感监测、人工智能等手段,做到应排尽排、应查尽查,全域纵深排查农村小微水体。排查对象包括所有坑塘、田间沟渠,河流、湖泊、水库等常年有水及季节性有水的水体(以下水体除外:1.设置国控、省控、市控等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断面的河流、湖泊、水库;2.水域面积在枯水期或平水期小于200平方米的水体,但对于特别黑臭、群众反映强烈的水体,可不限面积要求;3.雨水沟、污水收集系统等特殊用途的水体,企业厂界内水体)。

  (二)排查要求

  1.时限要求:2026年底前完成40%的排查工作并录入“全国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系统APP”;2027年6月底前100%完成排查工作,并录入“全国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系统APP”。同时提供污染严重小微水体清单,对经过排查确为污染严重的农村小微水体,提供污染严重小微水体清单,录入APP水体清单。

  2.成果要求:1.提供蕉城区农村小微水体排查记录台账(须包括蕉城区272个行政村4351个水系中心点排查现场照片,须体现排查日期),以及APP填报及完成佐证材料。2.提供污染严重农村小微水体治理清单,以及APP录入及完成佐证材料。3.提供《蕉城区农村小微水体排查总结报告》。

  二、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专职的技术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询价响应方式及截止时间

  请有意向的单位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报价相关文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6年11月2日17点30分前将报价函送达我局(可邮寄)。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593-2930881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生态环境大楼12层(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

  四、其他事项

  此次询价仅作为该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格参考依据,不作为最终中标依据。

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   

2026年10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