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已到期,为规范苏州工业园区碳普惠管理,我委牵头对原文件进行了修改,依据相关政策并结合园区实际,起草了《苏州工业园区碳普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2025年9月25日。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在2025年9月26日前通过下列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信函: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十楼东(邮编:215028)
2.电子邮件:cr2@sipac.gov.cn
3.电话:0512-66681031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