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合法、过程公开、按时完成。要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因工作需要确需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按规定程序报请区政府进行调整。
附件: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6年2月6日
附件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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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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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编制《天津市静海区农业农村现代化 “十五五”规划》 |
区农业农村委 |
202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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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编制《天津市静海区科技创新 “十五五”规划》 |
区科技局 |
2026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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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编制《天津市静海区气象发展 “十五五”规划》 |
区气象局 |
2026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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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编制《天津市静海区妇女和儿童发展 “十五五”规划》 |
区妇儿工委办 |
202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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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编制《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 “十五五”规划》 |
合作示范区 |
2026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