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机构

    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西青政规〔20183

二、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青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园区“多评合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西青政规〔20193)。

    

                        西青区人民政府

2022117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