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劳人仲案字〔2026〕第1142号(受送达人:山东中峰天平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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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山东中峰天平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张小燕与山东中峰天平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劳动争议一案(邹劳人仲案字〔2026〕第1142号)。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等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定于2027年1月4日上午8时30分在邹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邹平市财税劳动大厦1113室)开庭,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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